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2009年秋季研究生老生缴费办法
1、浙江大学2009年秋季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2、研究生新生申报户口须知(09) 3、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办法(09) 4、浙江大学2009级全日制研究生类别信息表 5、浙江大学2009年第二期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通知 6、关于基本医疗保险: 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致大学生朋友的一封信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关于养老保险问答 7、2009级研究生平安综合保险简介 8、浙江大学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请下载并填写) 9、浙江大学2009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各校区集中报到点地点 10、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信息维护办法(09) 11、浙江大学校园网络用户服务指南(09) 12、关于2009级研究生新生报到的重要通知
各位毕业研究生: 6月21日起进入夏季毕业离校阶段,请各位毕业研究生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好离校阶段各项事务,特此提醒: 一、学校将于6月21日上午7:30举行2009届学生毕业典礼,地点在玉泉校区大操场。各校区有接送参加毕业典礼学生的专车,上车地点时间见学校通知。 二、请按时参加学位授予仪式,具体安排见学校通知。 三、6月30日前毕业生应办理完离校手续(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详见学校通知)毕业生进入浙江大学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网站,登录电子离校单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学院初审和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未通过的环节到有关部门去办理。 部门 图书馆 网络与信息中心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计财处 校医院 中国银行浙大支行 办理内容 1、上传学位论文电子版,交学位论文纸质版。(涉密论文除外) 2、归还书籍。 结算网络费用。 补交住宿费,退住宿。 1、 补交培养费; 2、 还借款。 注销《公费医疗证历本》。 签署还款协议或提前还款(详见研工部通知) 所有环节通过后打印出离校单→学院(系)研究生科校核→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定向委培生除外)。 四、重要提示1、最近甲型H1N1流感疫情比较严重,为了你的健康,请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至少尽量不要到人员密集的室内。如发现身体不适应尽快到医院检查、治疗。2、离别母校在即,要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做到文明离校,让求是园给你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也让自己给求是园留下一个更美好的形象。3、在校外公共场合参加各种活动时,要注意求是学子的形象,不酗酒不抽烟,不大声喧哗,避免与他人冲突。祝各位同学平安走上新的人生征途,取得辉煌成就!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09年6月16日
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09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工作定于10月下旬开始,具体日期安排见附表1。为了切实做好信息核对与照片拍摄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2009届毕业研究生个人照拍摄定于10月27日至31日期间的工作日进行(见附表1)。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拍照的,请在11月21日进行补拍。2、2007年、2008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拍。3、要求研究生拍照时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最好是穿着有衣领的服装。4、各学院应事先按照约150人/小时,适当进行人员时段分配,组织本学院研究生按时到拍照现场,以免拍照研究生等待时间过长及现场过于拥挤。各学院要派足够的工作人员在拍摄现场组织、指挥学生进行有序拍照。5、要求带研究生证、身份证(护照),现场核对数据。6、拍照程序:⑴拍照研究生要在纸质信息采集表上签名,填写身份证号,按排队顺序编制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如0001、0002等);⑵按照拍摄序号领取拍照“号牌”;⑶将拍摄序号填写入电子信息采集表(未参加拍照研究生的“拍摄序号”为空),同时核对身份证号,需要更改表中身份证号的,应在“修改标记”栏中注释“*”; ⑷按照拍摄序号的顺序逐个入场拍照。为保证拍照信息与照片保持一致,请务必按“号牌”顺序排队入场,不得自行更换号牌或插队、掉队。拍照完毕后将“号牌”交回现场工作人员。7、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每人15元,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拍摄费(含补拍)由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于12月10日以前以“某某学院2008届毕业照拍摄费”项目交计财部,拍摄费专用账号为188310-510112。研究生管理处将在2008年11月20日前将所采集到的研究生信息及拍摄费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8、本次拍摄的毕业研究生照片将于2009年1月底印制完成返回学校,届时通知各学院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9、2008年11月21日以后还有未按日程参加拍照的2009届毕业研究生,请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其它拍照时间:0571-87056261。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请同学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纸质及电子版照片后交给所在学院研究生科。 附表1:《浙江大学2009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安排表》 研 究 生 院 二○○八年十月十九日附表1: 浙江大学2009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安排表 学院 拟拍人数 拍摄日期 拍摄时间段 拍摄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理学 480 10月27日 上午8:00-11:10 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 徐菊芬 87953038 公管 86 上午11:10-11:50 包松 87953819 机能 340 下午12:10-14:30 朱亚菲 87952607 材化 400 下午14:30-16:50 王艳华 87951502 信息 450 10月28日 上午8:30-11:00 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 王秀萍 87951572 电气 208 上午11:00-12:10 王薇 87951691 计算机 450 下午12:30-15:10 贺蓓 87952168 经济 143 下午15:10-16:10 吕校楠 87951474 生仪 74 下午16:10-16:40 黄琪 87952871 航天 27 下午16:40-16:50 杨建群 87952899 农生 171 10月29日 上午9:00-10:00 华家池校区中心 大楼南楼130 马永芳 86971206 环资 111 上午10:00-10:40 钱秀萍 86971448 动科 90 上午10:40-11:20 丁建萍 86971309 农工 58 上午11:20-11:40 冯水娟 86971557 医学1 650 下午12:30-16:30 宋琦琳 88208122 医学2 150 10月30日 上午9:00-10:00 紫金港校区 医学院综合楼410 宋琦琳 88208122 建工 260 上午10:00-11:30 张玉红 87951827 药学 70 上午11:30-12:00 黄佩芳 87217202 管理 400 下午12:30-15:00 潘莉莉 88206823 生科 120 下午15:00-15:50 张建华 86971632 外语 60 下午15:50-16:20 徐永杰 88206251 法学 107 10月31日 上午10:30-11:00 之江7号楼107 曹慧敏 86592723 传媒 67 下午14:00-14:300 西溪校区主楼426楼 鲍毅玲 87953990 人文 200 下午14:30-16:00 解雯 88273526 教育 108 下午16:00-16:40 甘露 88273714 补拍 11月21日 9:00---16:00 玉泉校区 永谦一楼A110 管理办 87951446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根据校历安排,2009-2010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09年秋季新生报到入学1、2009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9月9日报到,学校在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校区、紫金港校区及之江校区设集中报到点,新生按照“2009年研究生新生报到程序”,先到校区集中报到点办理相关事务,再到各所在学院进行验证及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2、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入学须知》、农行金穗卡及行李标签(发外地新生)及时寄交各位09级新生,通知提前攻博生事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届时按博士生新生入学。3、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9月7日前到研究生院领取有关新生报到的资料。4、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延期报到新生先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新生报到单”,办理保险后,再到各部门校区办公室和学院(系)办理各项手续。5、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要督促新生维护个人信息(9月9日起开通个人维护,为期一个月),并收齐新生照片3张(其中1张用于研究生证,1张用于新生登记表,1张用于公费医疗证)。要督促新生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各校区医院通知。体检复查结束一周后,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体到学校医院医保办为体检合格新生办理公费医疗证。6、11月初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系)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老生注册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09年9月11日。请各学院(系)在9月10日前测试网络注册系统,9月10日下午2:00后注册数据正式更新。2、注册须知:⑴研究生老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时间为9月18日。⑵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号),办妥延期手续,未办妥延期的学生将不再准予注册。⑶定向生和委培生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同意其回工作单位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学院(系)注册。⑷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⑸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分别在9月25日后、10月12日后,核实非在职生与在职生的未注册人员情况,将未注册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布2周,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二OO九年六月九日
浙大研院(2009)10号 各学院(系): 研究生作为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生力军,是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后备队。为了做好2009年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统一认识。研究生接受始业教育是人生里程中的重要环节。学校有责任让新生起好步、开好头,为研究生今后的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各学院、各系要充分重视研究生新生的始业教育环节。 2、加强领导。各学院(系)要成立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系)的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进行具体部署,切实做到“三落实”,即:时间落实、内容落实、人员落实。 3、制订方案。各学院(系)要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本通知具体要求制订各具特色的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的框架方案,于2009年6月15日前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件发至 [email protected] ) 4、落实项目。根据各学院(系)的框架方案,每个学院(系)至少要开展一项具有院系特色、面向全校研究生新生开放的教育活动项目,请于2009年7月30日之前将该开放的教育活动项目的名称、内容、报告人、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内容交党委研工部。(邮件发至 [email protected] ) 5、总结交流。各学院(系)在2009年10月中旬之前要完成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的总结,以电子邮件形式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件发至 [email protected] ) 二、教育内容 (一)学习专题 1、研究生新生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教育部21号令,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新生都要通过学习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 2、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大学新生始业教育中开展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宣(2009)69号)文件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校园宗教问题的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法律规定,在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中开展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我国的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以及反邪教基本常识》的内容。 3、各学院(系)要认真宣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做法,让每位研究生了解培养机制的全部内容,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要宣传博士生考核机制改革的内容,宣传校、院(系)两级考核与激励实施办法与细则以及经费运转与管理细则。每个学院(系)还需组织专门的咨询活动,帮助新生解惑答疑。 4、组织研究生学习涉及研究生党建、学术规范、培养计划、论文发表、奖助贷学金、学籍管理、学位授予条件、毕业条件等与研究生密切相关的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二)各学院(系)组织的辅导专题 1、举行一次图书资料使用辅导报告会。帮助新生尽早熟悉学校图书馆和学院、系资料室的使用,尽快具备熟练使用图书馆、资料室及数字图书馆的技能。 2、开展一次学术规范辅导报告会。各学院(系)要邀请院士、专家对新入学研究生进行一次学术规范教育,让研究生懂得在今后的研究以及成果发表过程中,如何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工作,防止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杜绝学术失德行为的出现。 3、举办一次《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和我国的宗教法律法规》的讲座。各学院(系)要向新生讲清楚宗教信仰自由和合法参与宗教活动的关系,讲清楚个人宗教修炼和校园内不得从事任何宗教活动的利害,讲清楚正常社团活动与非法结社活动的区别。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学院(系)要在新生始业教育期间,通过讲座、辅导、测试等方式,在全体研究生新生中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组织实验室、寝室安全教育。研究生新生来自不同高校,要让进校的研究生新生及时了解浙江大学实验室管理条例、寝室管理条例,实验室安全规则,熟练掌握实验技巧,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出现,杜绝安全隐患。各学院(系)可以邀请学校保卫处、实验与设备处的领导对研究生新生进行安全知识宣讲。 (三)各学院(系)组织的交流专题 1、作为研究生党员应尽的义务,每一位研究生老生党员在新生入学时,要与本支部所辖范围内的至少一位新生进行交流,并在党支部会议上作汇报,支部对新生的情况要进行汇总,交学院(系)党委备案。 2、党支部要专门组织一次支部会议,汇报、讨论和分析新生情况;各学院(系)党委要及时把新生党员编入相应的党支部,让新生党员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学院(系)党委要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做好研究生新生党员教育,对党员在维护学校、社会稳定方面应尽到的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3、各学院(系)要及时安排导师与研究生新生的见面,导师对研究生前一学历教育期间的业务学习、思想品德、心理素养以及目前生活状况等有较全面的了解,交流培养计划,布置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有关要求和进程,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系)和学校报告。 (四)学校组织的专题活动 1、始业教育专题报告会。初定9月中旬由杨卫校长给全体09级研究生新生做始业教育报告。报告会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实行网上考试和测试。学校将进行学术规范网上考试、心理健康网上测试和安全知识网上考试等三项活动,每位研究生新生都必须参加,所有成绩将列为新生复查的重要内容。能自行解决上网的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参与考试和测试,无法上网的研究生可以到学校专门组织的考场参加网上考试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研究生社团活动周。各研究生社团将在始业教育期间,组织以熟悉浙大为主题的新生活动,比如:参观图书馆、参观校园、选课现场咨询等。各项活动另行通知。 以上活动的详细信息,将在新生报到时人手一份。 三、时间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各学院(系)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的始业教育安排如下: 9月9日:研究生新生报到; 9月10日-10月10日:各学院(系)在一个月内完成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的每个环节。 澳门王中王免费资料十年老玩家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09年6月9日
各学院(系),有关部门: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09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证书准备全年各季度的最后2周为研究生毕业周。各学院(系)应在此期间将已完成学业各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名单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填写分别为“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录入毕业生名单时务必仔细核对毕业研究生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顺利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将对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各学院(系)录入的毕业生名单进行审核,并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学院(系)研究生科将确定的毕业生名单打印一式3份,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系)领导签字、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后,1份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1份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管理部,另1份留存学院(系)。毕业周当月16日以后,各学院(系)按名单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空白毕业证书,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好毕业证书,贴上毕业生照片,并与校办行政室预约用印时间;24日-28日,经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开具用印单后到校办行政室用印。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夏季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以下简称仪式)按照学校学位办统一安排进行。春、秋、冬季学期,由学院(系)自行决定是否举办仪式,并将仪式时间和日程在校网上予以公布。三、毕业研究生离校1.毕业研究生应在毕业离校周内办齐各项离校手续:通过学校办公网-办事大厅-毕业离校系统查看需办手续的项目(http://app1.sdc.zju.edu.cn/lxdxt/),办完各项手续、将打印出的离校单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定向、委培生的证书按协议规定处理)。各部门办离校地点见附件1。2.各学院(系)研究生科通知毕业研究生,于毕业周内凭《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的白联)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开具迁移户口联系单,然后凭该联系单及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及时办理者责任自负。在办理毕业研究生户籍迁移工作中遇有困难时可与所在校区保卫处户证室联系。相关辖区派出所联系电话如下:玉泉派出所-87969706;西溪派出所-88801184;凯旋派出所-86960951;三墩派出所-56301836;武林派出所-87016407;九溪派出所:86591045 。 因办理出国等原因需要保留户籍的毕业研究生可直接向校区保卫办申请。3.有暂借款和欠缴培养费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先结清款项,方能办理离校手续。4.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归还贷款或签订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否则视为未办妥离校手续。5.办妥离校手续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可在各学院(系)领取《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6.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应将毕(结)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或学籍处理批文、成绩单复印件、学年小结、就业通知书、奖惩证明及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在研究生离校后及时将档案寄往研究生就业单位。定向研究生、委培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按协议规定与学习档案、学位申请材料等一起寄至研究生的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7.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办理自费出国手续等需要延缓就业的,应按照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系)申请,并由学院(系)统一报就业中心审批,同时应当办妥离校手续。需要继续住学生公寓的按上报延缓就业方案,由学院(系)出具证明、加盖就业专用章后向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申请。8.有校网帐号的毕业研究生应在离校前到网络与信息中心明确帐号的截止使用日期,并办理好帐号的结算工作。学生可凭原交费时的校结算凭证退回帐号余额,也可将余额转到校网的其它帐号。四、结业、延期毕业与预就业1.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要另行报告研究生院,按结业处理。2.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答辩者,应当及时办妥延期手续。不能按时完成学业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者,下学期不再准予注册,并作退学处理。3.个别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并列入当年就业计划,但不能在规定就业报到时间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申请预就业。预就业手续为:本人提出申请,明确拟答辩时间,经导师和学院(系)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其以此前已有学历就业的公函,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和研究生管理处签署同意预就业意见后,办妥离校手续,可先到单位报到工作。实行预就业者,应当在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符合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答辩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逾期不能答辩者,按肄业处理。 附件:各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 研 究 生 院二○○九年四月二十日附件: 各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 部门 校区 图书馆 信息中心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计财处1 (学费) 计财处2 (暂借款) 校区医院 保卫处 玉泉校区 科技分馆流通大厅200室 图书馆6 楼609室 8舍底层南侧 行政楼115室 校区医院门诊四楼403室 7舍南侧101室 西溪校区 文理分馆流通大厅一楼 西六教学楼三楼315 12舍1楼 行政楼1楼核算中心 校区医院二楼院办 老医院2楼 华家池校区 农业分馆借还大厅二楼 纳米研究院左侧二楼 3舍231室 东大楼2楼核算中心 校区医院三楼 东大楼1楼 紫金港校区 基础分馆流通大厅一楼 信息B楼205室 白沙综合楼203室 东5-101室 东6-117-2室 校区医院四楼 东4楼157室 之江校区 9舍1楼 曾宪梓楼201室 注:1、毕业生到医院办理离校手续时请随带《公费医疗证历本》。 2、光华法学院同学部分部门离校手续(图书馆、校区医院、网络与信息中心、计财处)在西溪校区办理。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大学2008-2009学年校历,现将2008-2009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09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入学1.请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在2月12日到研究生管理处领取有关新生报到的材料。2.2009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定于2月13日到研究生院领取报到单、办理保险后到各学院研究生科报到。交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其中1张用于《新生登记表》;1张用于研究生证。3.请各学院通知本次入学的提前攻博生在报到日前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4.各学院在新生报到后安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有关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建立党支部及班级组织等活动。5.2月16日至4月11日为本次春博复查期,由各学院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业务水平及政治思想等,并检查新生维护个人信息、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情况,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各校区医院通知。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医院医保办发放公费医疗证。4月11日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研究生科注册。4月17日复查汇总表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复查期限结束前校医院未通知体检不合格者,视为体检合格。)二.研究生老生注册1.春夏季学期老生注册时间为2009年2月13日,注册工作通过计算机网络在各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进行。2月12日下午2:00后注册数据更新为正式。2.老生注册注意事项:⑴研究生老生无特殊情况者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校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请假单”),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定于2月23日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进行。⑵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如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确认其下学期不在校内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校注册并与导师交流工作进展情况。⑶春季学期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自行到学校计财处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⑷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视为自动退学。注册日期截止2周后,由各学院研究生教育科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并在之后2周内将确认的需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3.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学制到期时间为2009年3月前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号),办妥延期手续。期满未办妥延期的,不再准予注册,由学院公示名单后,按退学处理。 澳门王中王免费资料十年老玩家 二○○九年一月四日
各学院、有关部门: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21 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08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07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进行全面复查,特通知如下。一.复查内容与要求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2.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且学习成绩优秀;硕博连读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3.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4.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5.“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完备。6.档案是否齐全。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委培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7.委托、自筹资金培养研究生是否已签订完备的协议,是否已按协议规定交纳培养费;由学院出资部分是否已划款;单位统一交款的款项是否已到校。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二.复查办法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必须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全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学院要敦促其在10月10日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3.每位新生要参加研究生心理健康及学术规范测试,具体办法见研究生工作部通知。4.培养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5.每位新生都要填写《复查表》,博士生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1),硕士生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2),由学院研究生科填写《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6.由学院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4)。三.复查期限本期复查工作在9月27日起至10月25日前完成。新生复查表留存学院研究生科,《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与《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在10月30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有特殊情况的另行说明。四.复查结果处理办法1.对复查合格者,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在11月3日进行注册(在新生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确认其研究生学籍。(注册同时检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2.11月3日前打印出复查合格新生的《新生登记表》,由学生本人贴上照片签名确认,注册后放入个人档案。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⑴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取消入学资格。在研究生院下发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文件后一周内,被取消其入学资格者的所有关系转回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⑵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需短期治疗或休养的,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研究生待遇,回家治疗或休养。新生擅自不参加体检复查者按复查不合格论处。⑶对未交培养费者不予注册,按有关规定处理。⑷除办妥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将取消本次入学资格。 附件一: 《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二: 《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三: 《研究生新生复查汇总表》附件四: 《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 研 究 生 院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2008年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成功大学学术交流活动将于12月4日-12月13日举行。本次活动收到报名表120份,9月24日分两大组进行了面试。经讨论,下列14位研究生入选2008年浙江大学研究生赴成功大学学术交流团。感谢所有报名的研究生和导师以及相关学院领导对这项交流活动的支持! 研工部2008.9.25. 学号 姓 名 性别 所在学院 专业 20701115 章 抒 女 经济学院 国际贸易 20702015 高知鸣 女 光华法学院 宪法与行政法学 20722049 卢飞霞 女 公共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20705014 李 佐 女 外语学院 英语语言文学 10508031 焦 波 女 机能学院 制冷及低温工程 20820110 李璟琰 女 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 10610028 郑伟锋 男 电气学院 电气工程 20711093 蔡清源 男 信息学院 物理电子学 20818345 陈 平 男 医学院 临床医学(七年制硕士) 20719062 谷希达 男 药学院 中药学 20711105 纪玉滨 男 信息学院 物理电子学 20721115 程 泽 男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20804115 黄 洋 男 人文学院 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10504038 徐 伟 男 传媒学院 政治学理论
关于选派研究生赴台湾成功大学报名人员面试的通知 定于2008年9月24日下午进行选拔研究生赴台湾成功大学考察访问人员的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08年9月24日下午1:30-4:00。缺席(迟到)同学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第一大组:研究生院会议室(教11-239)第二大组:永谦学生活动中心A110 三、面试方式:1、所有已交纸质报名表的同学分为两大组,分组情况见附件。2、每大组内分若干小组,每小组6人左右。面试按小组顺序进行,每个小组在10分钟内就面试老师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发言。3、面试组老师根据讨论发言的情况对每位同学给出成绩。 四、确定名单所有组别面试结束后,面试组老师集体讨论确定入选名单。 附件:申请访问台湾成功大学同学分组名单 研究生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008年9月22日
各学院,有关部门: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08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证书准备今年的3月、6月、9月与12月的最后2周为研究生毕业周。各学院应在毕业周当月10日前将已完成学业各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名单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填写分别为“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应在毕业周当月14日前审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毕业生名单,并编妥毕业证书号码。毕业生信息将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各学院研究生科务必仔细核对毕业研究生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学院研究生科将确定的毕业生名单打印一式3份,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签字、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1份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1份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管理部,另1份留存学院。毕业周当月16日以后,各学院按名单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空白毕业证书,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好毕业证书,贴上毕业生照片,并与校办行政室预约用印时间;24日-28日,经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开具用印单后到校办行政室用印。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夏季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以下简称仪式)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进行。春、秋、冬季学期,由学院自行决定是否举办仪式。举办仪式的学院应提前10天将时间、地点、出席人数及议程等报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以便协调、安排有关具体事项。仪式时间确定后在校网上予以公布。三、毕业研究生离校1.毕业研究生应在毕业离校周内办齐各项离校手续:通过学校办公网-学生数据中心-电子离校系统查看需办手续的项目,办完各项手续后打印出离校单交学院研究生科。无电子离校单的同学自行下载纸质离校单(见附件1、附件2)。2.各学院研究生科通知毕业研究生,于毕业周内凭《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的白联)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开具迁移户口联系单,然后凭该联系单及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及时办理者责任自负。在办理毕业研究生户籍迁移工作中遇有困难时可与所在校区保卫处户证室联系。相关辖区派出所联系电话如下:玉泉派出所-87969706;西溪派出所-88801184;凯旋派出所-86960951;三墩派出所-56301836;武林派出所-87016407 。 因办理出国等原因需要保留户籍的毕业研究生可直接向校区保卫办申请。3.有暂借款和欠缴培养费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先结清款项,方能办理离校手续。4.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归还贷款或签订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否则视为未办妥离校手续。5.毕业典礼后已办妥离校手续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可在各学院领取《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6.各学院研究生科应将毕(结)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或学籍处理批文、成绩单复印件、学年小结、就业通知书、奖惩证明及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在研究生离校后及时将档案寄往研究生就业单位。定向研究生、委培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按协议规定与学习档案、学位申请材料等一起寄至研究生的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7.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办理自费出国手续等需要延缓就业的,应按照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申请,并由学院统一报就业中心审批,同时应当办妥离校手续。需要继续住学生公寓的按上报延缓就业方案,由学院出具证明、加盖就业专用章后向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申请。8. 有校网帐号的毕业研究生应在离校前到网络与信息中心明确帐号的截止使用日期,并办理好帐号的结算工作。学生可凭原交费时的校结算凭证退回帐号余额,也可将余额转到校网的其它帐号。四、结业、延期毕业与预就业1.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要另行报告研究生院,按结业处理。2.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答辩者,应当及时办妥延期手续。不能按时完成学业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者,下学期不再准予注册,并作退学处理。3.个别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并列入当年就业计划,但不能在规定就业报到时间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申请预就业。预就业手续为:本人提出申请,明确拟答辩时间,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其以此前已有学历就业的公函,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和研究生管理处签署同意预就业意见后,办妥离校手续,可先到单位报到工作。实行预就业者,应当在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符合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答辩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逾期不能答辩者,按肄业处理。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离校单(无电子离校单同学使用)附件2:各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 研 究 生 院二○○八年三月三日
我校拟在2008年12月中上旬选派14名研究生赴台湾成功大学考察访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优秀,热心公益活动。 二、报名方式、要求: 1.填写表格(表格见附件); 2.征得导师和所在学院的同意并签字; 3.将报名表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大楼222室) 联系人:解凌云 电话:87951446 E-mail: [email protected](交报名表电子版) 4.报名日期:2008年9月17日-19日(交报名表纸质版)。 三、费用: 本次活动经费将由学校、学院(或导师)、个人共同承担。 初步估算费用为4500元,拟定由个人、学生所在学院或导师、研究生院各承担1/3(按实际费用结算)。 四、面试时间: 学校将于9月下旬公布面试名单。 五、出访时间: 12月4日至12月13日 六、其他 台湾成功大学访问浙大学生团将于2008年11月23日-12月2日到访,期间参加访问成功大学的团队同学负责接待和交流任务。 附件:访问台湾成功大学报名表 研究生院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0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