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的补充通知
日期:2008-12-09
各位以同等学力报考09年浙江大学博士并已完成报名程序(上交照片及报名费)的考生请注意,请你务必在12月30日以前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按排考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应试自然辩证法)。根椐教育部的规定,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如果没有参加自然辩证法的考试将不能被录取。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571-87951349 87952063
电子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