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研究生招生的通知
欢迎考生报考我校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根据教民厅〔201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2016年该工作仍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各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先向定向的少数民族地区(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提出申请,填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经审核同意盖章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与时间与一般统考相同。网上报名时在报考方式栏请选择专项计划中的少民骨干计划。报名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您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现场拍照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并务必将经省(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登记表于11月14日前寄达我处,否则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教民厅〔2015〕5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应按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缴纳。我校将按照国家规定的奖励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各类硕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及新的研究生奖助方案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网址:/redir.php?catalog_id=17212)发布的最新信息。
我校研究生招生处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