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9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企业(行业)工程实际,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工程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
二、招生专业领域和计划
浙江大学在电子与信息(085271)、能源与环保(085274)两个领域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录取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安排。具体招生学院(系)及招生领域如下:
招生学院(系)名称 | 招生领域 |
电气工程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能源与环保085274 | |
建筑工程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能源与环保085274 | |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能源与环保085274 |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能源与环保085274 |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航空航天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机械工程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能源工程学院 | 能源与环保085274 |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海洋学院 | 电子与信息085271 |
能源与环保085274 |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一般应为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并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7、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本人目前正承担或承担过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一般应来自承担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
四、报考方式和考核程序
(一)报名阶段
1、考生可结合工作和学习背景,联系我校电子与信息、能源与环保两个领域相关招生学院(系),咨询相关情况及导师信息。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浙江大学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的通知》完成网上报名,网报内容包括完成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和完成报名费缴纳,并在报名网上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以“专业领域+姓名”命名),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 《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附件1)
2) 《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
3) 考生本人身份证;
4) 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5)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含成果清单目录,并按目录依次将成果证明排序汇编);
考生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二)“申请-考核”阶段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实施“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考核程序如下:
1、2019年3月20日前,研究生招生处完成形式审查。
2、2019年4月10日前,学院(系)博士生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复试考核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考核和体检。
3、参加复试考核的考生根据学院(系)的相关工作安排,按照学院(系)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博士生综合能力考核。
复试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一)阶段第2条中的具体材料清单”及(1)-(5)原件
(2)两封专家推荐信(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3);
(3)盖有“已参加体检”字样的准考证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5)学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4、2019年5月10日前,学院(系)组织“复试专家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程实践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考核,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五、录取
1、学校研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院(系)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并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2、2019年6月20日前,学院(系)完成调档政审和定向协议签订工作;
3、2019年6月30日左右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培养和学位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将结合工程应用背景明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着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
非全日制定向培养的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脱产学习,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定向就业,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分三年缴纳,每年5万元。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条件后,学校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给学位证书。
工程博士学制4年。
七、其他事项
1、研究生院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美青,电话0571-88981469,邮箱:[email protected],
2、招生学院(系)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系)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0571) | 邮箱 |
电气工程学院 | 金若君 | 87951691 | |
建筑工程学院 | 路琳琳 | 88208680 | |
生物系统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 | 卢黄娉 | 88982192 |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武秀梅 | 88982448 | |
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科学学院 | 黄运操 | 87952002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周红 | 87952168 | |
航空航天学院 | 何姗 | 87952899 | |
机械工程学院 | 宋晓云 | 87951931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陈洁 | 87952876 | |
能源工程学院 | 王咨元 | 87951008 | |
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 | 王盎然 | 87951502 | |
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 | 赵瑛 | 87951869 | |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 刘晶 | 87951572 | |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 徐巍华 | 87952369 | |
海洋学院 | 许秀利 | 0580-2092590 |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1: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
附件2: 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信息汇总表
附件3: 专家推荐信
附件4: 工程领域博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