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提交资格审查有关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4-10-24    访问次数:10798

全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将于102822:00结束,即将进入网上确认环节。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yjszs/main.htm)并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所填信息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存在下列情况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我校提交相关报考补充材料,不提交者,将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1.本科在读但非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能参加考试,如预计能提前毕业,20259月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报名截止日2天前须提交以下3份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准考:(1)学校所在省份批准实行学分制文件及学校实行学分制的文件;(2)教务处盖章成绩单原件;(3)学校教务处开具的能提前毕业证明原件,需要分管校长签字同意。

2.已有研究生学籍的考生: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规定,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2天前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校级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专科生或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名截止日2天须前提交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成绩单原件及已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证明材料。(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以及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的考生除外)。

4.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

5.学籍校验不通过的考生(含无学籍应届考生):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国(境)外应届生提交相关证明原件;自考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或成绩单证明;其他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更改姓名或更改身份证号的考生:提供公安局(派出所)提供的更改姓名证明原件(或户口本上有曾用名那页照片)或者更改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原姓名或身份证号查询出的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第45点材料)。

7.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提供就读第二学士学位高校的在读证明及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上述1.2.3情况的考生,请于1026日前将相关材料原件寄达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报考资格将审核为不通过。

上述4.5.6.7情况中报考点为“浙江大学”的考生,请在114日前将所有相关材料图片上传在“其他材料”中;其他报考点的考生,请于114日前将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或寄达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所有考生(含浙江大学报考点)如涉及到原件材料的请于114日前寄达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材料递交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邮寄材料地址(建议EMS或者顺丰快递,不收同城快递):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702室,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处。请在邮寄材料右上角用铅笔写上报名号,姓名及联系电话。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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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1-87951349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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