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11日研究生教学安排调整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各位老师: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年冬学期考试周提前,同时元旦放假为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2日,1月2日有课程教学安排,需在冬学期第0周提前安排补课,具体补课安排如下: 11月11日(第0周周五)补冬学期2012年1月2日(第八周周一,元旦放假)研究生课程。 谨请各位研究生和各位老师注意并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10月31日
各位研究生、各位老师: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年冬学期考试周提前,同时元旦放假为2011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2日,1月2日有课程教学安排,需在冬学期第0周提前安排补课,具体补课安排如下: 11月11日(第0周周五)补冬学期2012年1月2日(第八周周一,元旦放假)研究生课程。 谨请各位研究生和各位老师注意并相互转告。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10月31日
2011年10月26日,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中期考核汇报会在玉泉校区教11-241会议室举行。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2008年,浙江省启动了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建设计划,组织遴选了30个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我校共有9个创新示范基地被立项建设。汇报会上,各创新示范基地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了基地的建设进展情况。综合汇报情况,专家组认为,各创新示范基地:(1)选取了我省/市支柱产业基地、骨干企业或科研单位等作为合作伙伴,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开发队伍、先进的科研设备及科研条件,能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科研实践及学习条件;(2)基本健全了示范基地内部管理和合作机制,制定研究生联合培养方案、保障措施及发展规划,在确保研究生培养的基础上,兼顾企业技术提升;(3)普遍采用“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密切联系实际,合作培养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4)政、产、学、研、用相结合,较好地实现了浙江大学和合作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了浙江大学研究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为合作单位的技术提升提供了有力支持;(5)促进了研究生科技成果的转化,同时拓宽了研究生的就业渠道。专家组在对示范基地建设给予肯定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在今后的建设中需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如扩大成果惠及面,使更多所在学科的研究生能充分利用示范基地进行实践能力培养和科学研究创新,特别是加大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覆盖面;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使示范基地建设成为学校、企业双赢的一种培养模式,并在今后的教学科研中发挥作用,为国家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最后,专家组表决同意:9个创新示范基地通过中期考核。 研究生培养处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各院系研究生科,各研究生:强电磁场环境模拟与防护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和中国物理学会静电专业委员会将于2012年5月联合举办“第三届全国电磁环境效应与防护技术学术研讨会”。会议将安排国内本领域知名院士、专家作特邀报告,组织专题学术交流,同时邀请知名厂商展示介绍本领域的最新设备、仪器、材料及软件。会议论文集由美国科研出版社(Scientific Research Publishing: SRP)出版,所有录用的论文将被ISTP收录,优秀论文将颁发证书。会议网站:http://www.eme.org.cn ,欢迎我校研究生踊跃参与!研究生培养处2011年10月25日
各院系研究生科,各研究生:中国社会保障前沿问题研究生学术论坛(第二届)定于2011年12月10日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松江校区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市学位办主办,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社会保障问题研究中心承办。现面向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及高校青年教师发起征文。投稿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以论文发出时间为限)。欢迎我校研究生踊跃参与!研究生培养处2011年10月25日
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0〕6号),在本人申请、专家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会议评审,林高榜等22名博士生自2011年10月起获得2011年第二批资助。望各位获得资助者集中精力做好学位论文的科学研究工作,并及时将研究成果撰写成学术论文,在本学科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组织申请发明专利、申报科研成果鉴定和成果报奖,为争创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造条件。现将获得资助者名单公布如下: 资助编号 姓名 专业 导师 资助性质 资助时间 院系 201112A 林高榜 西方经济学 肖文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6 经济学院 201113AB 高翔 行政管理 郁建兴 学制内资助+延期资助 2011.10-2012.06 2012.07-2012.09 公管学院 201114A 周昊飞 固体力学 杨卫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9 航天学院 201115A 杜学森 能源环境工程 高 翔 施正伦 岑可法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9 能源系 201116AB 许震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高超 学制内资助+延期资助 2011.10-2012.06 2012.07-2012.09 高分子系 201117A 孟超 光学工程 童利民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9 光电系 201118A 赵寅 通信与信息系统 虞露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9 信电系 201119A 叶德信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冉立新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6 信电系 201120A 何道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陈纯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9 计算机学院 201121AB 陈婕妤 植物学 吴平 学制内资助+延期资助 2011.10-2012.06 2012.07-2012.09 生科学院 201122A 沈飞 生物系统工程 应义斌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6 生工学院 201123AB 沈忱思 环境科学 刘维屏 学制内资助+延期资助 2011.10-2012.06 2012.07-2012.09 环资学院 201124A 牛耀芳 环境修复与资源再生 章永松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9 环资学院 201125AB 吴德志 作物学 张国平 学制内资助+延期资助 2011.10-2012.06 2012.07-2012.09 农学院 201126A 蒋金花 植物保护 马忠华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6 农学院 201127A 闫 霞 植物病理学 王政逸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6 农学院 201128A 李阳 妇产科学 谢幸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6 医学院 201129A 陈佳林 干细胞和再生医学 欧阳宏伟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9 医学院 201130A 陈婷 内科学 朱建华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9 医学院 201131A 张红河 病理与病理生理学 来茂德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3 医学院 201132A 蒋韩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张宏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9 医学院 201133A 李可心 神经生物学 李晓明 学制内资助 2011.10-2012.09 医学院 澳门王中王免费资料十年老玩家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关于2011年度研究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再次通知 一、杭州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杭政办【2009】10号文件规定,2011年度大学生城居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0元。参保学生享受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学校原公费医疗待遇仅限于普通门急诊)。 1.参保对象:目前在读非定向(非委培)及未参加社会医保的其他研究生。2.免缴费对象:①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学生(相应材料均在市医保备案);②2009级春(含2009级春硕博连读生)以前入学的在规定学制内的老生(含2007级、2008级直博生、2009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已一次性交足学制内年限平安保险费的。二、大学生平安综合保险费(商业保险)大学生平安综合保险(即商业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包括大病住院和意外伤害险。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同时参加平安综合保险,将最大限度的提高医疗保障程度。平安综合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40元。参保对象:目前在读非定向(非委培)研究生或未参加社会医保的其他研究生。三、补缴费说明 9月份经学生本人自助缴费和校园卡批扣以后,还有部分研究生因卡内金额不足缴费未成功,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利益,及时办妥医疗保险,同时考虑到在校研究生情况复杂,因此决定:1、再进行一次批扣。范围:对未缴纳基本医保费的全部在校研究生批扣基本医保费,对未缴纳平安保险费的学制内在校生批扣平安保险费。2、超学制的在校研究生及其他未参加社会医保的研究生需要再参加平安保险、缴费的,请与保险公司联系:2010级之前老生平安保险承办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高勤敏:13805784352。2011级新生平安保险承办者——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林玲:0571-91950933,或陈晖:13033616318。3、对部分重复缴费的07与08级直博生、09级春季入学硕博连读生,将在10月份进行退费。四、批扣和退费方式:校园卡(饭卡)批扣和退费。五、批扣和退费时间:2011年10月20日-11月2日请相关同学提前把费用存入校园卡。若因校园卡内金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则影响学生本人医保待遇享受。 咨询电话:医保办 87933519 87952584 研究生院 87951446校医保办 研究生院 二○一一年十月一十七日
各任课教师、学院(系)研究生科、有关部门:研究生培养处当前正在核算研究生教学业绩津贴,研究生教学业绩津贴核算初步分公共及专业课程教学津贴、优质课程教学津贴、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教学津贴等三部分(最终核算及分配方案以学校决定为准),以学院(系)为单位进行核算及分配。研究生公共及专业课程教学津贴根据研究生课程实际开课情况,结合选课人数、学时数确定;优质课程教学津贴根据研究生核心课程、示范课程、全英文课程建设试点学科、研究生教材出版等进行核算。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教学津贴包括读书报告、招生复试、开题报告、中期考核、专业学位硕士生专业实践等以研究生研究能力考核及培养为目的的环节管理部分,根据研究生招生人数进行核算。 现因研究生教学业绩津贴核算需要,要求大家校对业绩津贴核算基础库信息,主要是2009、2010级研究生招生数(附件一)。因2009—2011学年研究生课程开课情况基础库(附件二)已于今年5月份校对过,此次原则上不再接受有关信息修改,仅供学院(系)教学业绩津贴分配时参考。 另请各位教师及时提供2009年至2011年8月期间研究生教材出版(不包括再版教材、参编教材)相关信息(附件三),同时提供出版教材封面、版本记录页复印件各一份,提交至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收集、核实研究生教材出版相关信息后统一上报研究生培养处,作为教学业绩津贴核算依据。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10月14日(周五)17:00前将有关信息、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人:倪加旎;联系电话:87951396;E-mail:[email protected] 。),逾期不再接受信息、材料报送。 研究生培养处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2011年10月8日下午,201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会议在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136会议室召开。来茂德副校长在会上作动员报告,副教务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严建华主持会议,研究生培养处叶恭银处长作工作布置。各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主任、书记及研究生科科长参加了会议。来茂德副校长在讲话中强调:“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国家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举措,对建设创新型国家和高水平大学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各院系应从“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的战略高度出发来认识这一项目的重要性,在此前提下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希望各院系向前5年推荐工作成效显著的院系学习:选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着重在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中做好工作,选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严把质量关,把前期合作基础佳、前往一流学校的好苗子选拔出来;希望通过加强宣传力度和扎实基础工作,建立培养与选拔贯通的长效机制,利用校际合作平台,做好做强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储备人才,为人才强校创造有利条件。叶恭银处长对浙江大学2007-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对2012年的实施工作做了部署。希望各院系围绕“选拔一流的学生、派往一流的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三个一流”的原则做好推选工作,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严建华副教务长在总结中指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国际化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各院系、各位老师、各位教授的付出和努力,我们要学习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高度重视国家“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希望各院系按照来校长的指示和要求,认真落实,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让更多的浙大学子走出国门、宣传浙大、架起桥梁、促进合作。让我们共同为学校创建一流、开创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而努力。
各位研究生: 本学年研究生英语免修确认即将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免修确认时间11月2日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11月3日 上午8:45—11:30 下午1:30—4:30 二、免修确认地点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楼二楼走廊西侧 三、免修申请条件(2009年6月及以后经过以下考试,符合其中之一即可。)①大学英语六级:总分480分以上(含480分),其中听力成绩145分及以上;②托福总分80分及以上;③雅思5.5分及以上;④硕士阶段通过学校研究生英语考试。 四、相关注意事项①研究生须持研究生证(校园卡)、英语考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在右上角注明本人学号);②已经在本学期选修研究生英语课程的研究生,本次不受理免修确认;③证书遗失的研究生,须出具由国家六级考试委员会(上海)补办的正式证书,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效;④逾期没有办理免修确认的研究生,视同放弃本次免修申请;⑤已获免修确认的研究生请于11月11日以后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绩查询栏,确认是否已经获得英语的2个学分;如发现还未获得学分,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联系电话:87951396)。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10月9日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2011年11月7―10日期间进行,考试周停课。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考试每天安排四场次,时间安排如下: 8:00-10:00、10:30-12:30、14:00-16:00、18:30-20:30。考试周期间,原先由学校安排的上课教室一律收回,由本科生院教学质量与资源管理处统一安排考试;研究生培养处备有玉泉校区教七的少量教室可供各学院(系)考试周期间安排考试,需要的学院(系)请于10月24---10月28日前来登记,恕不接受电话委托。全校性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安排(见附表);学院(系)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于2011年11月1日前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并将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表E-mail发至[email protected] 。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提前15分钟到场,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和“浙江大学学生考试纪律”(浙大发教[2000]53号),考后认真填写“2011-2012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 (表格此处下载)。考试周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研究生培养处安排,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研究生培养处2011年10月8日
根据《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129号)、《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激励研究生提高创新意识、支持研究生从事原创性学术研究”为原则,经学生申请、院/系选拔、专家评审,现将上报给教育厅的2011年“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浙江大学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王大伟 曹 沸 虞春燕 陈晓玲 卓 昊赵 星 陈 颖 唐寅平 任祎卓 段海风孙天杨 金树强 张鸿儒 谭业强 杨文智应丹华 胡 宁 吴 涛 朱岩芳 张文静陈佳林 浦佳丽 高丽娟 朱亚楠 叶孙益 公示期从2011年9月28日至2011年9月30日下午5时,公示受理部门:研究生培养处(玉泉校区教11-214室),联系电话:87951136,Email:[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9月28日
2011年9月26日上午,第八期研究生教育督导授聘仪式暨新学期工作会议在玉泉校区邵逸夫科技馆举行。研究生培养处处长叶恭银老师作主题发言。首先,叶老师向第七期督导表达了诚挚的感谢,感谢他们为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付出的辛勤劳动。他指出,各位督导老师不仅在日常的工作,如:督查研究生教育过程和培养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招生与培养、学位与学科建设、导师队伍建设、教风与学风建设,而且在调查和研究研究生教育教学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其次,详细阐述了新学期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学科建设及思想政治等方面的若干重点工作,特别强调了:以核心课程、示范性课程和全英文课程为核心,完善和优化课程体系;以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为重点,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多元化的国际交流、培养模式为抓手,提高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国际化水平。在校歌声中,叶恭银老师、章丽萍老师为第八期研究生教育督导颁发了聘书。授聘仪式后,各督导组组长分别就:课程建设、招生机制改革、学术竞争力、研究生实验记录规范、督导工作改进等方面提出了设想和建议。会议由研究生培养处副处长章丽萍老师主持。她强调,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是对研究生教育培养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一项重要活动, 是强化研究生教育质量控制的综合措施,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研究生培养处将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同各处,尽量创造条件,确保督导工作高效、有序、务实地开展。研究生培养处质量评价办公室葛盈辉老师、徐敏娜老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研究生培养处2011.9.26
关于第一次进行研究生保险费统一扣款后的情况通报 根据《关于研究生补扣保险费与自助缴费的通知》,校园卡服务部已于9月22日进行第一次统一批扣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和平安保险费(4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成功的6205名,不成功的1913个;平安保险费(40元)成功的4588个,不成功的3586个。(9月21日前已自助缴费成功的名单及批扣成功名单已发至各院系研究生科)。请未扣款成功的学生及时在校园卡内存足金额,校园卡服务部将在25日前再进行一次批扣。如果因卡内钱款不足不能扣到两项保险费,请同学于9月30日之前自助缴纳,之后将停止自助缴费,并不再作统一批扣处理。重申:1、07、08级直博生因入学时已连续缴满5年保险费,在学制期限内不需再缴医保与平保款,个别已进行自助缴费成功的,或经核对原先已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障的,待缴费工作结束后会将多扣钱款退回本人校园卡账户。2、学校的公费医疗仅负责门诊医疗,如不参加基本医保和平安保险,发生大病住院或意外伤害,将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因平安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所以要首先参加基本医保,同时参加平安保险。如只选择一项,保障程度是不完全的。保险公司联系咨询:2010级之前老生平安保险承办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高勤敏:13805784352。2011级新生平安保险承办者——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0571-91950933林玲或13033616318陈晖 研究生院 校医保办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