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毕业研究生提供具体归属专业(二级学科)证明材料的说明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由于我校部分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培养及授予学位,而部分用人单位目前仍需要将研究生具体归属专业明确至二级学科。为方便研究生就业,经讨论决定,给有需要的毕业研究生提供具体归属专业(二级学科)证明材料。请学院(系)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附件要求统一办理。 研究生培养处 2011.3.21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由于我校部分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培养及授予学位,而部分用人单位目前仍需要将研究生具体归属专业明确至二级学科。为方便研究生就业,经讨论决定,给有需要的毕业研究生提供具体归属专业(二级学科)证明材料。请学院(系)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附件要求统一办理。 研究生培养处 2011.3.21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委托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核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通知》(学位[2010]19号)文件,浙江大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学科布局为目标,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从严控制,规范有序”的原则,进行了自行审核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工作。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我校应用经济学、法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建筑学、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兽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10个一级学科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艺术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系统科学、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法学、新闻传播学、兽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11个一级学科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校学科整体布局任务基本完成。(学科建设处)
各学院(系),有关部门: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11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证书准备全年各季度的最后2周为研究生毕业周。各学院(系)应在此期间将已完成学业各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名单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填写分别为“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录入毕业生名单时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毕业研究生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以便顺利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将对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毕业生名单统一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学院(系)研究生科将审核确定的毕业生名单打印一式3份,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系)领导签字、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后,1份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1份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管理部,另1份留存学院(系)。毕业周当月16日以后,各学院(系)按名单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空白毕业证书,按规定打印好毕业证书,贴上新华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统一拍摄的毕业生照片,并与校办行政室预约用印时间;24日-28日,经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开具用印单后到校办行政室用印。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夏季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以下简称仪式)按照学校学位办统一安排进行。请各院系通知2010年9月以后毕业研究生回校参加典礼和仪式。春、秋、冬季学期,由学院(系)自行决定是否举办仪式,并将仪式时间和日程在校网上予以公布。三、毕业研究生离校1.毕业研究生应在相应毕业周内(最迟不得超过一周)办理离校手续:通过学校办公网-办事大厅-毕业离校系统查看需办手续的项目(http://app1.sdc.zju.edu.cn/lxdxt/),办完各项手续、将打印出的离校单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定向、委培生的证书按协议规定处理)。各部门办离校手续地点见附件。2.各学院(系)研究生科通知毕业研究生,于毕业周内凭《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的白联)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开具迁移户口联系单,然后凭该联系单及时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及时办理者责任自负。在办理毕业研究生户籍迁移工作中遇有困难时可与所在校区保卫处户证室联系。相关辖区派出所联系电话如下:玉泉派出所-87969706;西溪派出所-88801184;凯旋派出所-86960951;三墩派出所-56301836;九溪派出所:86591045。因办理出国等原因需要保留户籍的毕业研究生可直接向校区保卫办申请。3.有暂借款和欠缴培养费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先结清款项,方能办理离校手续。4.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归还贷款或签订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否则视为未办妥离校手续。5.办妥离校手续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可在各学院(系)领取《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6.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应将毕(结)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或学籍处理批文、成绩单复印件、学年小结、就业通知书、奖惩证明及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在研究生离校后及时将档案寄往研究生就业单位。定向研究生、委培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按协议规定与学习档案、学位申请材料等一起寄至研究生的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7.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办理自费出国手续等需要延缓就业的,应按照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系)申请,并由学院(系)统一报就业中心审批,同时应当办妥离校手续。需要继续住学生公寓的按上报延缓就业方案,由学院(系)出具证明、加盖就业专用章后向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申请。8.有校网帐号的毕业研究生应在离校前到网络与信息中心明确帐号的截止使用日期,并办理好帐号的结算工作。学生可凭原交费时的校结算凭证退回帐号余额,也可将余额转到校网的其它帐号。四、结业、延期毕业与预就业1.因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要作结业处理的,另行报告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2.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答辩需延期的,应当及时办妥延期手续。不能按时完成学业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者,下学期不再准予注册,并作退学处理。3.个别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并列入当年就业计划,但不能在规定就业报到时间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申请预就业。预就业手续为:本人提出申请,明确拟答辩时间,经导师和学院(系)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其以此前已有学历就业的公函,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和研究生管理处签署同意预就业意见后,办妥离校手续,可先到单位报到工作。实行预就业者,应当在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符合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答辩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逾期不能答辩者,按肄业处理。 附件1:各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 澳门王中王免费资料十年老玩家二○一一年三月十日附件1、 各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 部门 校区 图书馆 网络与信息中心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计财处1 (学费) 计财处2 (暂借款) 校区医院 保卫处 玉泉校区 科技分馆流通大厅200室 图书馆6 楼608室 8舍底层南侧 行政楼115室 校区医院门诊四楼403室 7舍南侧101室 西溪校区 文理分馆流通大厅一楼 西六教学楼三楼315 12舍1楼 行政楼1楼核算中心 校区医院二楼院办 老医院2楼 华家池校区 农业分馆借还大厅二楼 纳米研究院左侧二楼 3舍231室 东大楼2楼核算中心 校区医院三楼 东大楼1楼 紫金港校区 基础分馆流通大厅一楼 东四教学楼142室 白沙综合楼203室 东5-101室 东6-117-2室 校区医院四楼 东4楼157室 之江校区 9舍1楼 曾宪梓楼201室 注:1、毕业生到医院办理离校手续时请随带《公费医疗证历本》。 2、光华法学院同学部分部门离校手续(图书馆、校区医院、网络与信息中心、计财处)在西溪校区办理。
各院系、有关导师:求是导师学校第五期将于3月9日(周三)开班。特邀请现任中国工程院副院长、第四军医大学校长樊代明院士,华中科技大学熊有伦院士,贵州大学校长陈叔平教授来校讲座。具体安排详见附件。注意事项:1、请各学部、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院系研究生科科长做好各项组织工作;2、请有关导师(另行通知)安排好工作,准时出席,并遵守相关安排;3、请携带校园卡签到入场,午餐凭“餐券”在紫金港校区学生食堂二楼用餐。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3月6日 附件: 第五期求是导师学校讲座安排3月9日上午 时间 内容 地点 主持人 08:45-10:15 专家讲座之一 华中科技大学熊有伦院士 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139会议室 陈子辰 常务副书记 10:15-11:45 专家讲座之二 贵州大学校长陈叔平教授 12:00-13:00 中餐(凭餐券用餐) 紫金港校区 学生餐厅二楼 备注:请携带“校园卡”报到,08:30入场完毕。 3月9日下午 时间 内容 地点 主持人 13:30-15:00 专家讲座之三 中国工程院副院长、第四军医大学校长樊代明院士 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139会议室 来茂德 副校长 15:00-16:30 研究生导师遴选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 研究生院副院长 学科建设处处长 王家平教授 备注:请携带“校园卡”报到,13:20入场完毕。
各学院(系): 2011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计划现开始申报,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办[1997]2号文件)通知的规定,申报条件为二级学科已有五届以上硕士毕业生的专业,一个专业可申报二个班。 请登录浙江大学同等学历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xwb.zju.edu.cn/epgsmis/default.jsp-课程进修班管理-报班申请,填写报班所需信息,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打印 出《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简况表》本省班一份、外省班二份,由院系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于2011年3月15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外地班需附联办单位意向书。3月底前学校审批后将报浙江省学位办备案。 本系统已开通院系研究生科科长的用户帐号(默认密码为工号,进入后请修改密码),如需变更或增加用户,请与专业学位办公室王征老师联系:87951452。 澳门王中王免费资料十年老玩家 2011年3月3日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首批浙江大学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第一期资助经费目前已下拨到位(详见附件一)。本次资助经费分设备费、业务费二部分;其中,设备费已直接划拨至采购中心,请通知各项目建设负责人按照已制订的仪器设备购置预算安排,填写浙江大学“211工程”项目经费设备购置申请表(见附件二)后,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设备采购事宜;业务费划拨至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的一卡通,请通知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登录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输入用户名(工号)、密码、附加码,点击【登录一卡通项目经费管理系统】查询资金到位情况。本次下拨的经费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到期没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收回的经费计入已资助的经费额度内,且下一年度不再返回,请各项目建设负责人务必按照已经制订的2011年度资助经费使用预算,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进度。 研 究 生 院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第二批浙江大学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第二期资助经费目前已下拨到位(详见附件一)。本次资助经费分设备费、业务费二部分;其中,设备费已直接划拨至采购中心,请通知各项目建设负责人按照已制订的仪器设备购置预算安排,填写浙江大学“211工程”项目经费设备购置申请表(见附件二)后,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设备采购事宜;业务费划拨至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的一卡通,请通知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登录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输入用户名(工号)、密码、附加码,点击【登录一卡通项目经费管理系统】查询资金到位情况。本次下拨的经费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到期没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收回的经费计入已资助的经费额度内,且下一年度不再返回,请各项目建设负责人务必按照已经制订的2011年度资助经费使用预算,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进度。 研 究 生 院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首批浙江大学研究生培养模式建设项目第二期资助经费目前已下拨到位(详见附件一)。本次资助经费分设备费、业务费二部分;其中,设备费已直接划拨至采购中心,请通知各项目建设负责人按照已制订的仪器设备购置预算安排,填写浙江大学“211工程”项目经费设备购置申请表(见附件二)后,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设备采购事宜;业务费划拨至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的一卡通,请通知各项目建设负责人登录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输入用户名(工号)、密码、附加码,点击【登录一卡通项目经费管理系统】查询资金到位情况。本次下拨的经费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到期没使用的经费将由学校统一收回,收回的经费计入已资助的经费额度内,且下一年度不再返回,请各项目建设负责人务必按照已经制订的2011年度资助经费使用预算,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进度。 研 究 生 院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各位研究生: 为了培养、提高我校研究生用数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校特组织开设了公共选修课数学建模实践课程。课程以讨论班的形式进行,选课的同学将自愿组成3人小组研究一个共同感兴趣的问题然后在讨论班上报告研究结果。在提高数学应用能力的同时,也希望能在同学中建立一个跨专业相互交流、学习、合作研究的平台。而且我们将在参加讨论班的研究生中选拔参加2011年9月举办的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的团队成员。为了方便选课同学交流,特建立qq群号:140487192。另有任何问题,请与助教何纪辽同学联系,联系方式:13656648964(568964),[email protected]。欢迎各位有兴趣的同学选修(3月4日补选截止之前均可在系统中选课)。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2月28日
浙江大学关于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1号、教育部学位中心[2011]3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1]13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外,还须参加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进入硕士学位论文研修阶段。 二、考试时间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三、报名方法(一)报名资格: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应具备: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3、在2007年及以后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并已通过我校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2007年前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的学员如情况特殊申请参加考试,须经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表格请见附件3(3月25日办理)。(二)报名程序: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所有报考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在3月9上午9:00至18日下午4:30登陆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ks.net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并于3月25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到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图书馆二楼演讲厅进行现场照相、缴费(每科100元)、确认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现场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的,报名无效。网报及现场确认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现场报名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①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本人已修课程清单和进修证(已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并已通过考试,但尚未办理结业证书,成绩清单须盖院系成绩管理章)。申请浙江大学学位的考生一般应在浙江大学报考。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必须提前持上述材料经浙江大学资格审查并同意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浙江大学不接受申请其它学位授予单位的考生报考。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务请注意,否则责任自负。四、考试大纲及指南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本;哲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农林经济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家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考生可到浙大科海书店或其它大型新华书店购买。五、联系电话网报时因技术问题请联系:0571-88907522(省教育考试院)购买参考书目可联系:0571-87951007(浙大科海书店)2007年前参加课程进修学员申请参加考试:0571-87951396(研究生院培养处)其它问题请联系:0571-87951452(浙大学位办)特别提醒:网报时需要考生输入已通过考试科目数是指考生已通过学校组织的研究生课程考试科目数。 附件1、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附件2、本人研究生课程进修清单 附件3、特别审批表 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2月22日
各位研究生:2010—2011学年春夏学期网上选课(初选)已结束,现已进入网上补(退)选课程阶段(至3月4日上午9:00),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你已经可以在“我的网上选课”——“选课结果查询”处查询到春夏学期的选课(初选)结果,请根据课表上课。2、因选课人数不足,部分研究生公共课程在春夏学期停开,这些课程的选课研究生请在网上补选其他课程(或其他班教学班)。3、因部分学院、系专业课容量较小,在本专业大部分研究生入选的同时,小部分研究生的专业课无法入选。请等待学院、系开放课程容量后,在网上补选。具体事宜请咨询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4、在补(退)选阶段,你可以退选课程,至3月4日上午9:00以后,停止退选,你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否则成绩登记为“缺考”。请在“我要退选”处退选,退选后请到“选课结果查询”处查询是否已退选。如果在以后学期也不选择该课程,请在退选后到“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处删除该门课程。 5、选课(初选)结果公布后,如果未能入选某门课程,可以有以下选择:(1)网上补选。仍有名额的公共课即补即中,已满额的公共课可先候补,待有人退选时自动补入;专业课补选则等候学院、系再处理(3月4日下午5时以后学院、系公布专业课补选结果)。(2)调整个人学习计划,补选其他课程。补选其他课程的操作为:先进入“制定个人学习计划”选择该门课程,若该课程为当前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你可以再进入选课系统,选课单上就会显示该课程选项。(3)在计划中保留该课程,在以后学期开课时再选。 6、如果你对已入选的班级(A)不满意,可以换选其他班级(B)。如果B班有容量,你可以先退A班,换选B班。如果B班没有容量,你可以候补。你可以先查询这些课程的选课结果,然后决定是否换选。(全校的英语、政治、公选课等班级的目前选课情况可以在“查询公共英语课”、“查询公共政治课”、“查询公共选修课”处查询。) 7、研究生公共课程原则上不鼓励跨校区选课。如确实需要跨校区选课,请自行解决校区间往返的交通问题。8、3月4日下午5时以后,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再次上网确认2010-2011学年春夏学期的最终选课结果。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2月20日
有关研究生:为使2011级本校免试推荐研究生提早进入研究生课程选修阶段,能于2010—2011学年春夏学期选修研究生课程,研究生院已为有关研究生配置相应学号。请有关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主页右侧临时窗口中2011级本校免试生学号查询,输入姓名+录取号或者姓名+身份证号查询,获取学号及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初始密码,进行网上选课。网上选课具体事宜参见“2010-2011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日程安排及选课流程图”及“2010-2011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须知”。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2月18日
各学院(系)研究生科:2010—2011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将于2011年1月31日至3月4日期间进行(详见管理信息系统“查看当前通知”栏内的选课须知、选课指南、制定个人学习计划须知、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指南等内容)。为了保障网上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协助做好以下工作。一、 2011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的网上审核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网上选课的基础,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仔细核对本学院(系)2011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是否齐全、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二、 研究生新生个人学习计划审核及备案工作请于研究生新生报到后一个月内(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自行确定),做好研究生新生个人学习计划审核及备案工作。个人学习计划是研究生在校期间的课程学习、科研、毕业论文等培养环节的总体安排,涉及到研究生将来毕业时的学分及毕业要求的审核,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严格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有关要求进行审核[根据以前出现的问题,重点审核最低学分、学位课程、硕士生(硕博连读(预备)、硕博连读、直博生)的公共素质类课程、博士生的专业外语课程等内容是否符合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三、 网上选课专业课的处理工作1、 专业课选课初选处理工作研究生网上选课(初选)时间: 1月31日9:00——2月20日12:30。2月20日13:00-18:00为初选处理阶段。届时研究生培养处将关闭网上选课(初选)程序;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处理本学院专业课的初选记录(特别要关注选课人数,进行课程容量的适当调整,尽量照顾其他学院研究生选修本学院(系)课程。),并将处理完成信息及时告知研究生培养处。对于因选课人数较少而停开的课程,请及时在学院(系)网上公布。选课(初选)处理期间若遇系统繁忙处理不成功,请稍后再试,或请遵从研究生培养处统一安排。2月20日18时至19时期间,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网上选课(初选)结果的数据进行备份[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18时以前完成本学院(系)的专业课选课(初选)处理工作],并于19时起上网公布选课(初选)结果,同时开放网上补(退)选课程序。2、 专业课选课补选处理工作网上补(退)选课时间为:2月20日19:00--3月4日9:00。3月4日10:00-16:00,研究生培养处将关闭网上补(退)选课程序;届时,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指派专人负责处理本学院(系)专业课的补选记录,并将补选处理完成信息及时告知研究生培养处。3月4日16:00-17:00,研究生培养处将对网上补(退)选课结果的数据进行备份(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务必于下午4时以前完成本学院(系)的专业课补选处理工作),并于下午5时起开放网上选课的最终结果查询功能。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1月23日
各位老师,您好!感谢您承担2010-2011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为做好春夏学期的开课工作,我们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上课时间:2月21日春季学期正式上课,4月25日夏季学期正式上课。 二、您的课程安排: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进入右侧的“管理系统->教师登录栏”查询。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任务栏的“开课管理”,可查询您在春、夏、春夏(春夏连上课程)学期的开课情况。三、打印选课名单:根据网上选课安排,2月20日下午7时以后,您可以打印初选名单,以便上课。春季学期选课最终名单将在3月4日下午5时以后确定(夏季学期选课最后正式名单将在5月6日下午5时以后确定),届时烦请再次打印。任课教师不受理任何选(退)课。名单打印方法:点击左侧任务栏的“选课管理”查询选课学生名单;“学年”请填写2010,“学期”请选择春、夏或春夏(春夏连上课程), “课程编号”、“课程中文名关键字”可不填,之后请直接按查询键,即可显示您所承担的课程和相应选课学生名册。(打印时请根据提示设置您的浏览器。)四、学生成绩录入:系统提供成绩录入功能(见“成绩管理”);选课研究生如不参加考试,请务必在系统中登记“缺考”,否则成绩无法导入正式库。成绩录入完毕后,请打印班级成绩单,本人签名并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专业课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交研究生培养处)后,由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将成绩从临时库导入正式库,正式向研究生公布考试成绩。如果您录入成绩不方便,请选择打印成绩登记空表(操作二),直接填写成绩分数后,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录入并保存。若有错登、漏登等情况,也请到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一并更正。五、其他相关提示:1、 请根据课表规定上课,若有变动,请提前告知有关教务管理部门(专业课通知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通知研究生培养处),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2、 开课调整:2月20日初选结束后,如部分课程选课人数不足,我们将进行个别调整,并尽快将调整结果通知相关任课老师。3、 选课期间,我们会将课程变动、调整等有关信息在系统中发布,请进入系统后“查看当前通知”(左侧任务栏)。如果您不能登录管理信息系统,请联系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 4、 日常的教学管理请您参照“查看当前通知”栏《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5、 日常教学联系:全校性公共课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 87951396;学院专业课请联系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由于我校的研究生教学量大面广,我们的教学管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届时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处 201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