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办理指南
1 | 报到(春季、秋季学期) | 交费(学费、住宿费或确认不住宿、保险费等) | 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本人到院系研究生科报到 | 新生复查,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院系将未报到学生名单送学籍办 | 学籍办或紫金港办事大厅 | |
2 | 注册(春季、秋季学期) | 交费(学费、住宿费或确认不住宿) | 研究生本人携带证件亲自前往院系研究生科报到、注册 | 院系对乘火车优惠卡充值 | 院系将注册情况报学籍办 | 未按规定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由学院对其作退学处理,报学籍管理办公室 | ||
3 | 新生保留入学(报到前)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异动类型填写:保留入学。打印表格 | 定向、委培生生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 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 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或紫金港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 |
4 | 保留后重新入学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异动类型填写:保留后重新入学。打印表格 | 定向、委培生生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 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 学籍办或紫金港办事大厅 | |
5 | 请假(一个月以内)、销假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线上申请。 | 导师进入校务服务网进行审核。 | 院系研究生科备案 | 院系主管领导进入校务服务网进行审核。 | |||
6 | 休学(一个月以上)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异动类型填写:休学1(因病),休学2(实践),休学3(生育),休学4(其他)。打印表格 | 定向生、委培生须有单位签署意见,盖公章 | 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 申请交学籍办或紫金港办事大厅 | 注:1.因病休学、病愈复学须经校医院防保科同意;2.实践创业等办理休学需要相关证明。 |
7 | 复学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异动类型填写:复学1(病愈),复学2(实践结束),复学3(育后回校),复学4(其他)。打印表格 | 定向生、委培生须有单位签署意见,盖公章。 | 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 申请交学籍办或紫金港办事大厅 | |
8 | 延期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异动类型填写:延长学习年限。打印表格 | 定向生、委培生须有单位签署意见,盖公章。 | 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延期表格由院系直接审核并修改实际到期时间,无须交研究生院 | 注:申请时,硕士生延期一次申请最长延期半年,特殊延期一次最长时间为1年 | |
9 | 退学(本人申请)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异动类型填写:退学1-10中选择其中1种,退学理由请写明,申请退学。打印表格 | 定向生、委培生须有单位签署意见,盖公章。 | 导师签署意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院系主管领导签署意见(亲笔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 交学籍管理办或紫金港办事大厅 | |
10 | 转导师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异动类型填写:转导师。打印表格 | 两位导师签署意见 | 交院系研究生科 | 由院系审核,通过后,完成转导师,表格院系留存 | |||
11 | 转专业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异动类型填写:转专业。打印表格 | 定向、委培生转专业须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 两个专业、导师签署意见 | 交院系研究生科 | 两个专业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 交研究生培养处审核,学籍办处理 | 注:转专业只限一级学科以内 |
12 | 因公出境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出国境模块申请。 | 按出国境模块流程操作 | 出国境模块审核通过,学籍模块自动读取 | 因公出境前6个月内不停发津贴,从第7个月停发 | |||
13 | 入境复学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出国境模块申请。 | 按出国境模块流程操作 | 出国境模块审核通过,学籍模块自动读取 | 注:根据财务每月津贴发放要求,入境手续在每月20日前办完的,当月制表下月补发,在20日之后办完的,下月20日制表,隔月发放 | |||
14 | 修改姓名、身份证号姓名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异动类型填写:改姓名、身份证号。打印表格。 | 准备准确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表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申请及证明材料交学籍办或办事大厅。处理完毕证明材料放入学生档案。并在学信网更改信息 | |||
15 | 补研究生证 | 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籍-证明下载-补办学生证 | 院系研究生科签署意见 | 将申请表和一寸免冠正面头像照片,交办事大厅办理。 | 交学籍办3个工作日后取件(需送紫金港盖章),办事大厅即办 | |||
16 | 在读证明、学历证明等 | 紫金港办事大厅自助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