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集中拍摄、补拍)的通知
附件1:浙江大学2025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拍摄计划表.doc附件2:图像采集拍摄要求.jpg附件3:采集码保存的流程.docx
附件1:浙江大学2025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拍摄计划表.doc附件2:图像采集拍摄要求.jpg附件3:采集码保存的流程.docx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报到安排1.报到时间:2024年9月6日8:30—17:30。2.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3.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毕业证书原件。推免生(包括直博和硕士)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非全日制博士生必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位的必须有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5)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4年7月28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通知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新生服务网,完成相关手续。完成所有新生服务网环节后请下载信息维护确认后的新生登记表,并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一份(含本人签字),在报到时上交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4.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自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验证及报到(未按规定携带相关验证材料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5.2024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采用线上报到流程,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二、硕博连读博士新生注意事项2024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新生选课开放后,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三、新生材料准备(一)户口迁移1.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行户口迁入。在校期间,迁户学生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执行。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选择把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以下材料:(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杭州的最新手机号码、二代身份证起止日期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3.《户口迁移证》请在入学报到前在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各项内容必须规范、清晰。具体要求如下:(1)姓名:《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2)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省××县”。(3)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4)盖章: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5)注意事项:无需在《户口迁移证》上贴个人照片,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6.户口迁往地址紫金港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玉泉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西溪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之江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医学院、舟山校区海洋学院、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集成电路学院、浙大西湖大学联培的新生户口落在紫金港校区;软件学院、工程师学院的学生户口落在玉泉校区;其他学院(系)学生户口均落在院系所在校区。请新生按照上述说明选择正确的落户地址。4.其他注意事项(1)新生在报到后,请及时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获取关于落户的具体办理通知。请选择迁户的新生务必将户口迁移材料在报到后及时交给本学院(系),由学院(系)在9月27日前统一向院系所在校区的安全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提交落户材料。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通知。在此之前,学生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2)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14号窗口,0571-88206065玉泉校区:7舍101室,0571-87952295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0571-88273229之江校区:二号楼北平房,0571-86592777(3)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到浙江省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线上转接:通过浙江省“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进行线上转接,不需要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于没有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新生党员到转入单位报到时应主动报告、及时联系转入单位进行接收。线下转接:新生党员获知接收党组织抬头和规范名称后,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前去转入单位报到。2.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三)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1.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新生如需申请认定,请通过“新生服务网”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报,学院(系)将于新生报到注册后开展认定工作。未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请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s://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2.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并于当学年结束前缴清学费。以下三类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1)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2)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3)入校后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且暂无法支付学费研究生。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做如下准备: (1)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 (2)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留存。各学院(系)整理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后填写《XX学院(系)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22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3)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交与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留存。各学院(系)整理汇总学生材料后填写《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12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4)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后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1)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 4)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一份(未成年人是指2006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应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注意:入校后未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研究生须于本学年内补交学费。四、其他事宜1.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3.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报到前)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报到后一个月内)中维护个人信息。4.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5.新生注册:各学院(系)要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6.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请各学院(系)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新生的纸质档案等逐一比对核查,充分利用线上新生报到流程进行人像对比、身份核验,确保每一位报到新生身份真实可靠,严防冒名顶替。7.新生复查:各学院(系)要在2024年12月6日之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完成新生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12月10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开学后通知)。8.医疗保险:新生医保有关事项详见新生服务网通知。9.“关于2024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研究生院 2024年7月10日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docx附件2:XX学院(系)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xlsx附件3: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xlsx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doc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报到注册安排1.报到时间:2023年9月15日8:30—17:30。2.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3.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 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推免生(包括直博和硕士)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位的必须有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5)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3年7月28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通知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新生服务网,完成相关手续。完成所有新生服务网环节后请下载信息维护确认后的新生登记表,并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一份(含本人签字),在报到时上交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4.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自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验证及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携带相关验证材料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5.2023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采用线上报到流程,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注册。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二、硕博连读博士新生注意事项2023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原则上在原床位不变。新生选课开放后,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三、新生材料准备(一)户口迁移1.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行户口迁入。在校期间,迁户学生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执行。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选择把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以下材料:(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杭州的最新手机号码、二代身份证起止日期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3.《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必须规范、清晰,具体要求如下:(1)姓名:《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2)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省××县”。(3)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4)盖章: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5)注意事项: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6)户口迁往地址紫金港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玉泉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西溪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之江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医学院、舟山校区海洋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微纳电子学院、浙大西湖大学联培的新生户口落在紫金港校区;软件学院、工程师学院的学生户口落在玉泉校区;其他学院(系)学生户口均落在院系所在校区。请新生按照上述说明选择正确的落户地址。4.其他注意事项(1)新生在报到后,请及时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获取关于落户的具体办理通知。请选择迁户的新生务必将户口迁移材料在报到后及时交给本学院(系),由学院(系)在9月29日前统一向院系所在校区的安全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提交落户材料。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通知。在此之前,学生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2)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14号窗口,0571-88206065玉泉校区:7舍101室,0571-87952295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0571-88273229之江校区:二号楼北平房,0571-86592777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到浙江省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学院(系)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办理,直接系统上操作选择到党支部或学院党委 。2.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三)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1.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新生如需申请认定,请通过“新生服务网”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报,学院(系)将于新生报到注册后开展认定工作。未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请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email protected])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2.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并于当学年结束前缴清学费。以下三类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1)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2)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3)其他原因的学费缓交。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做如下准备: (1)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 (2)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留存。各学院(系)整理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后填写《XX学院(系)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3)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交与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留存。各学院(系)整理汇总学生材料后填写《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4)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后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1)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 4)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一份(未成年人是指2005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应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注意:入校后未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研究生须于本学年内补交学费。四、其他事宜1.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2.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3.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报到前)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报到后一个月内)中维护个人信息。4.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5.新生注册:各学院(系)要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6.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请各学院(系)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新生的纸质档案等逐一比对核查,充分利用线上新生报到注册流程进行人像对比、身份核验,确保每一位报到新生身份真实可靠,严防冒名顶替。7.新生复查:各学院(系)要在2023年12月15日之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进行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12月20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开学后通知)。8.医疗保险:新生医保有关事项详见新生服务网通知。9.“关于2023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6日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附件2:XX学院(系)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xlsx附件3: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xlsx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doc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浙大党办〔2022〕20号)及《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相关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23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1.2023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定于2月24日报到、注册,地点为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报到时需携带以下验证材料:(1)博士录取通知书;(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3)硕博连读生应在报到日前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需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4)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3年2月14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完成所有新生服务网环节后请下载信息维护确认后的新生登记表,并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一份(含本人签字),在报到时上交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2.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3.2023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需缴纳2023年春夏学期研究生学费,请在2月24日之前选择以下缴费方式完成自助缴费,以免影响正常报到。直接登录查询及缴费用户名均为学号,初始缴费密码均为ZJU_证件号后六位(如有字母,需大写)。(1)手机端扫描二维码自助缴费(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步骤:扫描二维码→输入用户名及密码→核对个人信息和缴费项→支付(2)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步骤: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大学计财处”→打开智能财务-微信缴费(3)浙江大学收费平台自助缴费:登录http://pay.zju.edu.cn,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4.自2016级之后入学的研究生,均需自行购买综合商业保险。5.各学院(系)在新生报到后安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建立党支部及班级组织等活动。6.2月24日-3月24日为本次入学春博研究生新生复查期,由各学院(系)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业务水平及政治表现等,并检查新生维护个人信息、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情况,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体检不合格者由校医院通知有关学院(系)及研究生院。3月31日前各学院(系)将复查汇总表和未报到新生处理意见表(见附件1、2)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7.新生请于3月24日前及时维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新生信息。 二、研究生老生注册1.春季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起两周内,注册地点为各学院(系)研究生科。2.研究生老生注册注意事项:(1)研究生老生无特殊情况者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校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2)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如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确认其不在校内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3月24日前)到校注册。(3)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自行到学校计财处交足费用,否则不予注册(“绿色通道”除外)。三、其他注意事项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评优、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各学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澳门王中王免费资料十年老玩家 2023年1月11日1.2023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docx2.2023年春季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docx3.2023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docx
各学院(系)、各研究生:根据学校资助政策,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缴纳学费的新生或老生,可于每学年开学前申请学费缓交,并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具体要求如下:一、 可申请对象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主要包括以下三类:(1)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2)已办理或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3)其他有学费缓交需要的研究生。二、申请流程(一)申请人:(1)准备材料并上交至院系(见下表)。(2)若申请时还未确认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先办理学费缓交申请),需于后期进行补认定。研究生类别类型需要准备的材料经困生认定流程备注新生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①《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②《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内容自拟,如实描述,本人签字)③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①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其他认定流程根据研工部、学院(系)后续通知办理。②未在“新生服务网”申请的新生,根据研工部、学院(系)后续通知办理。 ①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②开学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根据研究生院、研工部后续通知(一般于9-10月发布)办理。③其他办理学费缓交的研究生:务必于本学年结束前交齐学费。 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①《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②《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内容自拟,如实描述,本人签字)其他老生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①《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针对首次或重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老生)①新申请认定的老生,根据研工部、学院(系)后续通知办理。②已认定的无需再次认定。已办理或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其他 注:所有申请学费缓交的研究生均需上交《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二)学院(系):(1)系统操作:在研究生来校报到注册时,学费栏显示未交,请在学费备注栏选择对应代偿方式(生源地助学贷款代偿、校园地助学贷款代偿、其他)后为其完成注册。(2)收缴汇总材料:汇总整理学生上交的申请材料后,填报以下表格:①《XX学院(系)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②《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请于9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三、缓交期限所有办理学费缓交的研究生须于本学年末交齐学费,否则将影响次年注册及评奖评优等工作。四、注意事项(1)因研究生资助政策变化,此后将取消学业奖学金代偿学费业务,已办理该项业务的研究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其他方式进行学费缓交。(2)申请国开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贷款汇入高校账户后,计财处先划扣学费(含学费和住宿费),再将余款退还到研究生学号相关联的银行账户,即遵循“多退少补”原则;但贷款总额不足以缴清学费的同学需勾选与不足部分相近的款项缴费,但要确保缴费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足以缴清学费。缴费方法同正常缴费相同。缴费方式详见“2022学年学生(老生)缴费事项安排”(新老生缴费方式相同)。申请非国开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且贷款直接汇入高校账户,而非学生个人账户类型的研究生,需办理学费入账手续(操作见附件4说明)。五、联系方式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请咨询中国银行浙大支行:0571-87967386。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资助服务社(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0571-88981730。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0571-88981401。 附件1: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附件2:XX学院(系)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xlsx附件3: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xlsx附件4:学费入账办理流程.docx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2年9月7日
各学院(系)、相关研究生: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22年9月11日。2.注册须知:(1)研究生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请向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请假。在9月25日前研究生老生须完成注册手续。(2)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要求详见管理系统内提示,硕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博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办理完延期后,才能注册。(3)需交学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学费,否则不予注册。缴费办法详见校网2022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通知(http://zhfw.zju.edu.cn/zhfw_xxwj/2022/0621/c4901a2595843/page.htm)中的“学生缴费事项安排”。(4)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5)根据杭州市医保规定,从今年开始,大学生医保参保年度和结算年度均调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前已参加2021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包括延期毕业研究生、今年本校毕业并将在本校继续读研的学生),参保年度和结算年度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的大学生参(续)保手续,市医保拟定于2022年10月至12月办理,具体事宜待市医保明确后,学校医保办会及时在学校综合服务网和校医院网站发布相关通知,敬请关注。3.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 号)的规定,“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出国(境)未经学校批准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退学。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应及时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去电或函告知,之后将确认应予退学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4.本次秋季学期老生注册,2022级春博将启用老生线上刷脸注册流程,请春博老生在注册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并且刷脸注册必须在校内完成。其他研究生老生注册采用以往方式进行。提醒: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各学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院2022年7月8日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报到注册安排1.2022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前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2.报到时间:2022年9月9日8:30—17:30。3.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4.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直博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另,推免生(包括直博和硕士)报到时均须验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5)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2年7月25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通知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新生服务网,完成相关手续。完成所有新生服务网环节后请下载信息维护确认后的新生登记表,并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一份(含本人签字),在报到时上交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5.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自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验证及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携带相关验证材料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6.2022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将全面启用线上报到流程,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注册。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二、硕博连读博士新生注意事项2022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原则上在原床位不变。新生选课开放后,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三、新生材料准备(一)户口迁移1.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行户口迁入。在校期间,迁户学生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执行。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选择把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以下材料:(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杭州的最新手机号码、二代身份证起止日期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3)身份证复印件1份3.《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必须规范、清晰,具体要求如下:(1)姓名:《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2)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省××县”。(3)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4)盖章: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5)注意事项: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6)户口迁往地址:紫金港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玉泉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西溪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之江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医学院、舟山校区海洋学院、海宁国际校区、微纳电子学院、浙大西湖大学联培的新生户口落在紫金港校区;涉及搬迁的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系、地球科学学院、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机械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高分子科学与工程学系的新生户口落在紫金港校区;软件学院、工程师学院的学生户口落在玉泉校区;其他学院(系)学生户口均落在学院(系)所在校区。请新生按照上述说明选择正确的落户地址。4.其他注意事项(1)新生在报到后,请及时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获取关于落户的具体办理通知。请选择迁户的新生务必将户口迁移材料在报到后及时交给本学院(系),由学院(系)在限定时间内统一向学院(系)所在校区的安全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提交落户材料。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通知。在此之前,学生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2)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室14号窗口,0571-88206065玉泉校区:7舍101室,0571-87952295西溪校区:老医院202室,0571-88273229之江校区:二号楼北平房,0571-86592777 (3)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到浙江省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学院(系)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办理,直接系统上操作选择到党支部或学院党委 。2.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三)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1.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新生如需申请认定,请通过“新生服务网”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报,学院(系)将于新生报到注册后开展认定工作。未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请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email protected])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2.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以下两类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1)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2)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做如下准备: (1)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 (2)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留存。各学院(系)整理汇总学生申请材料后填写《XX学院(系)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3)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交与所在学院(系),由学院(系)留存。各学院(系)整理汇总学生材料后填写《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30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研究生管理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 (4)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后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1)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 4)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一份(未成年人是指2004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应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注意:入校后未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研究生须于本学年内补交学费。四、其他事宜 1.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 3.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报到前)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报到后)中维护个人信息。 4.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 5.新生注册:各学院(系)要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6.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请各学院(系)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新生的纸质档案等逐一比对核查,充分利用线上新生报到注册流程进行人像对比、身份核验,确保每一位报到新生身份真实可靠,严防冒名顶替。 7.新生复查:各学院(系)要在2022年12月9日之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进行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12月13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开学后通知)。 8.医疗保险:详见校医院网站(http://zdyy.zju.edu.cn/)通知:http://zdyy.zju.edu.cn/2022/0802/c37585a2607128/page.htm。 9.“关于2022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7月8日附件汇总: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附件2:XX学院(系)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XX学院(系)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xlsx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doc
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大学校历及《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浙大党办〔2021〕17号)及《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相关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22年春季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1.2022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定于2月18日报到、注册,地点为各学院(系)研究生科,报到时需携带以下验证材料:(1)博士录取通知书;(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3)硕博连读生应在报到日前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需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4)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2年2月9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2.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3.2022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需缴纳2022年春夏学期研究生学费,其标准为:延期阶段转博生,5000元;正常硕士生学制阶段转博生,补春夏学期硕博学费差额1000元,请在2月18日之前选择以下缴费方式完成自助缴费,以免影响正常报到。直接登录查询及缴费用户名均为学号,初始缴费密码均为ZJU_证件号后六位(如有字母,需大写)。(1)手机端扫描二维码自助缴费(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步骤:扫描二维码→输入用户名及密码→核对个人信息和缴费项→支付(2)计财处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步骤: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大学计财处”→打开智能财务-微信缴费(3)浙江大学收费平台自助缴费:登录http://pay.zju.edu.cn,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4.自2016级之后入学的研究生,均需自行购买综合商业保险。5.各学院(系)在新生报到后安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建立党支部及班级组织等活动。6.2月18日-3月18日为本次入学春博研究生新生复查期,由各学院(系)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业务水平及政治表现等,并检查新生维护个人信息、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情况,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体检不合格者由校医院通知有关学院(系)及研究生院。3月25日前各学院(系)将复查汇总表和未报到新生处理意见表(见附件1、2)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7.新生及时维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新生信息,并于3月31日前打印出复查合格新生的《新生登记表》2份,由学生本人签名确认后交由所在学院(系),学院(系)核对信息正确后1份放入学生个人档案,另1份学院(系)先自行保存待交学籍办。二、研究生老生注册1.春季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起两周内,注册地点为各学院(系)研究生科。2.研究生老生注册注意事项:(1)研究生老生无特殊情况者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校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2)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如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确认其不在校内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3月18日前)到校注册。(3)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自行到学校计财处交足费用,否则不予注册(“绿色通道”除外)。三、防疫相关注意事项1.春博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根据《健康打卡指南》坚持每日打卡 。2.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状况有异常的春季博士新生和研究生老生,建议履行请假手续,暂缓来校;待返校后,补办报到、注册手续。提醒: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各学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澳门王中王免费资料十年老玩家2022年1月14日 附件: 1.2022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docx 2.2022年春季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docx 3.2022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docx
各学院(系)、有关研究生:2022届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用于毕业证、学位证照片)及信息核对工作定于2021年10月中旬进行。各学院(系)的照片拍摄日期地点安排详见计划表(见附件1)。为确保图像信息采集效率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2届毕业研究生身份证信息核对要求:1.研究生请在10月9日之前提前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自己的所有个人信息逐项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信息为准,不得随意更改。若系统中的身份证件信息有问题,请尽早与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联系。2. 系统中的身份证件信息使用现役军人证件的研究生,已有身份证号的,需尽快持原军人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三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院(系)研究生科进行核验,并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然后将签字盖章后的三个证件的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学籍办更改证件号码。(建议军人证件号尽快改为身份证号,学信网以身份证号作为查询图像信息等的唯一方式)3.身份证号只有15位的,须升位,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交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4.其他身份信息有误的,须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新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异动申请。5.留学生如需更正“护照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向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老师提交护照复印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异动申请。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要求:1.用于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家学历学位认证平台(学信网)的个人图像信息,统一由新华社集中拍摄、采集并上传。每位应届毕业生,均需参加新华社的统一图像信息采集,每一位研究生在同一个学历层次阶段只能拍摄一次。2.请每一个学院(系)按拍摄时间组织3-4名工作人员参加拍摄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的信息纸质登记、电子登记、缴费和维持秩序等。注意事项如下:(1)各学院(系)负责老师组织研究生按计划表的具体拍摄时段按时到场。(2)本次图像采集由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负责拍摄,收费20元/每人;新华社提供2寸4张及1寸8张纸质照片一版,用于学历、学位证书使用;由新华社负责上传电子版照片到学信网。各学院(系)需事先收齐拍摄费(银行卡转账、支付宝、现金均可),在拍照当天交相关工作人员。3. 请已缴拍摄费、预计在2022年毕业的研究生按计划表(见附件1)参加本次集中拍摄。新华社提供的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不同于校内机构的其他图片信息存档用途,未经新华社上传图像信息到学信网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及认证学历信息将无法上传。拍摄时请注意以下事项:(1)请按规定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国外来华留学生护照)、浙江大学研究生证或校园卡;(2)请按影像拍摄要求(详见附件2:图像采集拍摄要求、附件3:采集照片要求)免冠、着正装;注意保持着装和容貌整洁,不穿黄色、蓝色无袖上装,不佩戴任何饰物,露出眉毛和耳朵。(3)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请按照学信网图像信息采集有关规定,重新采集图像信息(硕士生阶段采集的照片不能用于博士毕业信息);(4)研究生在学信网已有上述图像信息的,请不要重拍。具体请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是否有本人毕业照,如有,请点击选择“照片正确”;然后进入本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并核实是否有同样的照片,如有,则表明图像信息采集已完备;如发现有一项缺失的,也请尽快发邮件提供本人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到[email protected],交由学籍办作关联处理。(5)研究生确因合理事由不能按计划表统一采集图像信息的,请参加集中补拍。特别提醒:参加各校区所在院系计划表采集图像时间相对可控;但参加全校集中补拍可能会等待较长时间,请同学们尽量按自己所在院系的计划表时间到场拍摄。 三、现场采集工作流程:为提高现场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效率、确保上网上传信息的准确率,我校统筹安排、集中时段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工作。请有关研究生提前15分钟到场,依次排队进行拍摄。1.研究生要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学号、姓名,依次刷身份证读取身份数据,为确保拍摄顺序准确,刷身份证后请不要更换排队顺序。请学院(系)工作人员将刷身份证后排队等待拍照的人数控制在5人左右,确保人数可控并前后拍摄顺序无误。2. 研究生按照次序逐个入场拍摄。请严格按排队顺序入场。不可以自行更换位置、不可以自行提前或延后拍摄,预防掉队,以免造成本人和该时段内其他所有学生图像无法与本人匹配。3.研究生拍摄完毕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高校影像”,以备后期在公众号上校对、确认和下载照片。四、图像采集要求(请研究生务必按照此标准进行准备,以免学信网上传成功率低,人像对比不成功):1.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2.眼镜:不得戴(含隐形、美瞳)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晴,镜片不能有反光,有反光的需要把眼镜摘掉.否则会不能上传学信网.3.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4.头发不要有碎发,不能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脸部注意不要过油,不要高光高亮,嘴唇自然闭合,女生不要扎丸子头。5.衣着:穿衬衫(最好白色有领衬衫),如果没有,穿浅色有领衣服(颜色单一不要花哨),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不要穿蓝色、紫色、黄色、绿色、粉色的衣服,避免复杂图案、条纹。有帽子的衣服不可以拍摄. 五、其他温馨提醒:1.本次采集的照片,预计将在2022年3月由新华社印制完成后返回学校。届时请各学院(系)接通知后,统一到研究生学籍办领取纸质照片。电子照片将由新华社统一上传学信网,我校研究生院统一上传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已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在2022年3月以后,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如遇到图像信息有误、非本人照片等问题的,请务必及时通过所在学院(系)报送至学籍办。学籍办将统一联系新华社进行修正。图像存在问题无法修正的研究生,届时将通知给予重新拍摄。3.新华社为确有合理事由无法参加集中拍摄、集中补拍的2022届毕业研究生提供个人散拍服务。个人散拍详见新华社网站通知:http://www.zj.xinhuanet.com/edu/txcj.htm如需填写信息采集表中学校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4.重点提醒:个人散拍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留下本人联系方式并自行收取、并及早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在邮件中注明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核准关联学历注册信息。(个人散拍者若不做此项步骤,将无法上传毕业论文)5.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高校影像”进一步了解其他信息。6.请研究生务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图像采集,尽量不要散拍,以免错过新华社允许个人散拍的截止时间。之前已采集过毕业照片的研究生,也请勿再次参加学校的统一采集或再次前往新华社散拍,以免造成毕业照片更新出错,影响毕业。 研究生院2021年9月18日附件1 浙江大学2021年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拍摄计划表.doc附件2 图像采集拍摄要求.jpg
各学院(系):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文件要求,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20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9年保留入学资格2020年重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通知如下。一、复查内容《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号)中第六条明确提出:新生(含保留资格后入学者)入学后,由各学院(系)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括: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人事档案是否齐全(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除外);4、由学校医院复查新生的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二、复查要求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2、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各院系要认真仔细复查每个入学新生的前置学历。3、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4、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5、“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6、档案完整情况: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等,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7、研究生是否已按协议等规定交纳学费。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等是否已进行维护,新生维护信息无误后,可以自主打印新生登记表,签名确认,交所在学院(系),由院系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三、复查办法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系)必须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全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系),学院(系)要敦促其在规定时间之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3、学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4、每位新生要完成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5、由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1)、《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博士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3),硕士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4)。四、复查期限本期复查工作在12月13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12月13日前将附件1、附件2交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3室);有特殊情况的请另行说明;附件3、附件4留存学院(系)研究生科。五、复查结果处理办法1、新生及时维护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新生信息,并于12月13日前打印出《新生登记表》,确认图像和基本信息无误,签名确认,放入学生个人档案。2、对复查合格者,发放研究生证并加盖注册章。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系)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1)复查中发现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和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2)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由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根据报到与复查情况,经研究生院院务会议审核,提交校务会议或者校长授权的专门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研究生院2020年9月27日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docx 2、 附件2:浙江大学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docx 3、 附件3:浙江大学秋季入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docx 4、 附件4:浙江大学秋季入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docx
各学院(系)、有关研究生: 2021届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用于毕业证、学位证照片)及信息核对工作定于2020年10月中旬进行。各学院(系)的照片拍摄日期地点安排详见计划表(见附件1)。为确保图像信息采集效率质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届毕业研究生身份证信息核对要求: 1.研究生请在10月9日之前提前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对自己的所有个人信息逐项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一律以学校当年录取信息为准,不得随意更改。若系统中的身份证件信息有问题,请尽早与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联系。 2. 系统中的身份证件信息使用现役军人证件的研究生,已有身份证号的,需尽快持原军人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三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在院(系)研究生科进行核验,并在每份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然后将签字盖章后的三个证件的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学籍办更改证件号码。(建议军人证件号尽快改为身份证号,学信网以身份证号作为查询图像信息等的唯一方式) 3.身份证号只有15位的,须升位,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交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 4.其他身份信息有误的,须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新身份证复印件,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异动申请。 5.留学生如需更正“护照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向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老师提交护照复印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异动申请。 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要求: 1.用于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家学历学位认证平台(学信网)的个人图像信息,统一由新华社集中拍摄、采集并上传。每位应届毕业生,均需参加新华社的统一图像信息采集,每一位研究生只能拍摄一次。 2.请每一个学院(系)按拍摄时间组织至少4名工作人员参加拍摄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的信息纸质登记、拍摄序号发放、电子登记、缴费和维持秩序等。注意事项如下: (1)各学院(系)负责老师组织研究生按计划表的具体拍摄时段按时到场。 (2)本次图像采集由新华社浙江分社图像采集中心负责拍摄,收费20元/每人;新华社提供2寸4张及1寸8张纸质照片一版,用于学历、学位证书使用;由新华社负责上传电子版照片到学信网。各学院(系)需事先收齐拍摄费(现金、支付宝均可),在拍照当天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人员。 3. 请已缴拍摄费、预计在2021年毕业的研究生按计划表(见附件1)参加本次集中拍摄。新华社提供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不同于校内机构的其他图片信息存档用途,未经新华社上传图像信息到学信网的,研究生学历证书及认证学历信息将无法上传。拍摄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请按规定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国外来华留学生护照)、浙江大学研究生证或校园卡; (2)请按影像拍摄要求(详见附件2:女生拍摄要求、附件3:采集照片要求)免冠、着正装;注意保持着装和容貌整洁,不穿黄色、蓝色无袖上装,不佩戴任何饰物,露出眉毛和耳朵。 (3)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请按照学信网图像信息采集有关规定,重新采集图像信息(硕士生阶段采集的照片不能用于博士毕业信息); (4)研究生在学信网已有上述图像信息(2020年前已由新华社拍摄并上传有照片、未毕业的研究生)的,不需要重拍。具体请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是否有本人毕业照,如有,请点击选择“照片正确”;然后进入本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并核实是否有同样的照片,如有,则表明图像信息采集已完备;如发现有一项缺失的,也请尽快发邮件提供本人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到[email protected],交由学籍办作关联处理。 (5)研究生确因合理事由不能按计划表采集图像信息的,请参加集中补拍(详见附件1)。特别提醒:参加各校区所在院系计划表采集图像时间相对可控;但参加全校集中补拍可能会等待较长时间,请同学们尽量按自己所在院系的计划表时间到场拍摄。 三、现场采集工作流程: 为提高现场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效率、确保上网上传信息的准确率,我校统筹安排、集中时段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工作。请有关研究生提前15分钟到场,按签名序号排队进行拍摄。 1.研究生要在信息采集表上填写学号、姓名,按排队顺序领取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每天从0001始依次拍摄);为确保拍摄顺序准确,新华社提供拍摄序号,学生签一个名字领一张拍摄序号。请学院(系)工作人员检查领取序号控制在5人左右,确保人数可控并前后拍摄顺序无误。 2. 工作人员将研究生领到的拍摄序号录入电脑。 3. 研究生按照拍摄序号顺序逐个入场拍摄。请严格按“拍摄序号”顺序排队入场。不可以自行更换号牌、不可以自行提前或延后拍摄,预防掉队,以免造成本人和该时段内其他所有学生图像无法与本人匹配。 4.研究生拍摄完毕后自行保留“拍摄序号”;并务必关注“拍摄序号”上的微信公众号“浙江高校影像”,以备后期在公众号上校对、确认和下载照片。 5. 请按影像拍摄要求(详见附件2、附件3)免冠、着正装,保持服装整齐、仪容仪表整洁端庄;为免影响图像效果,不穿黄色、蓝色无袖上装,不佩戴任何饰物,露出眉毛和耳朵。(再次提醒) 四、其他温馨提醒: 1.本次采集的照片,预计将在2021年3月由新华社印制完成后返回学校。届时请各学院(系)接通知后,统一到研究生学籍办领取纸质照片。电子照片将由新华社统一上传学信网,我校研究生院统一上传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2.已完成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在2021年3月以后,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如遇到图像信息有误、非本人照片等问题的,请务必及时通过所在学院(系)报送至学籍办。学籍办将统一联系新华社进行修正。图像存在问题无法修正的研究生,届时将通知给予重新拍摄。 3.新华社为确有合理事由无法参加集中拍摄、集中补拍的2021届毕业研究生提供个人散拍服务。 个人散拍详见新华社网站通知:http://www.zj.xinhuanet.com/edu/txcj.htm 如需填写信息采集表中学校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 4.重点提醒:个人散拍的毕业照片,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留下本人联系方式并自行收取、并及早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电子照片请同学在学信网核对后下载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在邮件中注明学号、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学籍办及时核准关联学历注册信息。(个人散拍者若不做此项步骤,将无法上传毕业论文) 5.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高校影像”进一步了解其他信息。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7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计划表.docx 2、 附件2:女生拍摄要求.jpg 3、 附件3:采集照片要求.png 4、 新增附件:拍摄前重点提醒.docx
各学院(系): 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负责老师在9月2~3日到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楼大厅领取新生的研究生证、校徽、校园卡、学术规范手册等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研究生管理处 2020年8月26日
各学院(系)、相关研究生: 1. 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 2. 注册须知: (1)老生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以书面方式向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请假。在9月25日前研究生须完成注册手续。 (2)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中申请延期,要求详见管理系统内提示,硕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博士生申请延期不超过1年。办理完延期后,才能注册。 (3)关于学费。需交学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学费,否则不予注册。缴费办法详见2020年研究生缴费事宜。 (4)关于住宿费。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5)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在校2017级之前的老生(包括已延期的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校发放的工商银行卡中,在9月11日前有不少于100元的余额。医保险费用从卡中代扣。金额不足无法扣款的,视为放弃保险,责任自负。 3.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17〕115 )号规定,“未在学校规定时间注册超过2周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无正当理由的”“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或出国(境)未经学校批准逾期2周以上未归的”应予退学。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应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去电或函告知,之后将确认应予退学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提醒:凡是没有注册的研究生,将取消评奖、停止发放岗位助学金,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将自动取消学籍。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4日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 2020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2020年9月11日报到; 报到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 报到地点:研究生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 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直博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请携带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以上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5)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0年7月25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自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验证及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携带证件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 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 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 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新生指南”、“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校园卡”“健康打卡指南”,及时寄交2020级研究生新生。 2020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原则上在原床位不变,如需跨楼调整请在工作时间段内到所在校区宿管办申请。 新生选课将在暑期开放,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 三、新生材料准备: (一)户口迁移 1.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在校期间,户籍管理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 在职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2、需要迁户口的新生: (1)交《户口迁移证》原件 (2)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交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1张 (4)交身份证复印件 (5)将本人手机号码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3、《户口迁移证》要求: (1)《户口迁移证》必须规范,各栏内容必须填写清楚。《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一致;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 (2)《户口迁移证》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严禁私自涂改。 (4)户口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XX校区”(新生不清楚在哪个校区的,户口迁移地址可以写“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 (5)舟山校区、海宁校区的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6)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的户口迁移事宜,详见工程师学院网站通知。 各学院(系)收集《户口迁移证》及相关材料,交安保处各校区保卫办公室统一到校区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详见浙江大学安全保卫处网站通知)。 浙江大学详细地址为: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邮编310058 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邮编310027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 邮编310028 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258号 邮编310020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之江路51号 邮编310008 浙江大学舟山校区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浙大路1号 邮编316021 浙江大学海宁校区 浙江省海宁市海州东路718号 邮编314400 (二)党团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在学院(系)党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办理,直接系统上操作选择到党支部或者学院党委 。 2.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 (三)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金贷款自愿办理。如需贷款,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来校时根据助学贷款通知递交: 1.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 2.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复印); (四)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交于所在学院(系)辅导员。辅导员汇总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码后将电子版表格发至:[email protected]。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 (五)绿色通道: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学费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开学报到时递交所在院系,同时请在“新生服务网”上进行家庭经济信息的采集工作;院系在报到审核时,留存“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及“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将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3室),电子版请发至:[email protected]。 四、其他事宜 (一)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系)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 (三)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以及澳门王中王免费资料十年老玩家管理信息系统中维护个人信息。新生报到时候交一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用于研究生证,户籍迁移汇总表等)。 (四)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 (五)新生注册:各学院(系)要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六)新生复查:各学院(系)要在12月12日之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进行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12月13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3室)。 (七)新生材料: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9月2-3日到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楼大厅领取校园卡(博士新生)、研究生证、校徽、学术规范手册等相关新生资料。 (八)医疗保险:请各学院(系)于新生报到前向校医保办领取新生的杭州市医疗保险证历本并发放,具体领取日期、地点由校医保办另行通知。学校不再统一购买综合商业保险,建议学生自行选购。 (九)“关于2020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澳门王中王免费资料十年老玩家 2020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2、 附件2:代偿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