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关于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1号、教育部学位中心[2011]3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2011]13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1年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我校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外,还须参加相应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进入硕士学位论文研修阶段。
二、考试时间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资格: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应具备: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3、在2007年及以后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并已通过我校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2007年前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的学员如情况特殊申请参加考试,须经我校研究生院培养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表格请见附件3(3月25日办理)。
(二)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所有报考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在3月9上午9:00至18日下午4:30登陆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ks.net网站,提交报名信息,并于
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现场报名点办理相关手续的,报名无效。网报及现场确认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
现场报名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①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②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本人已修课程清单和进修证(已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并已通过考试,但尚未办理结业证书,成绩清单须盖院系成绩管理章)。
申请浙江大学学位的考生一般应在浙江大学报考。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报名考试,必须提前持上述材料经浙江大学资格审查并同意和其工作单位所在省级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浙江大学不接受申请其它学位授予单位的考生报考。
对于不具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考试成绩,请各位考生务请注意,否则责任自负。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本;哲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农林经济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家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考生可到浙大科海书店或其它大型新华书店购买。
五、联系电话
网报时因技术问题请联系:0571-88907522(省教育考试院)
购买参考书目可联系:0571-87951007(浙大科海书店)
2007年前参加课程进修学员申请参加考试:0571-87951396(研究生院培养处)
其它问题请联系:0571-87951452(浙大学位办)
特别提醒:网报时需要考生输入已通过考试科目数是指考生已通过学校组织的研究生课程考试科目数。
附件1、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