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大学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浙大发研〔2007〕1号),《浙江大学关于调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浙大发研〔2009〕161号),《关于调整博士生普通奖学金和岗位助学金标准的通知 》,《浙江大学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岗位助学金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122号),《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3]122号),现制定培养机制改革岗位助学金流程:
一、扶植基金申请 | |||
时间 | 步骤 | 说明 | 相关表格 |
春学期初 | 1、 研究生院于春学期初公布当年名额与操作细则 | 1、 基金只扶植导师招收的第一名学生,金额为学校文件规定的金额。 | |
2、 人文、理学、社科、医学四个学部自定细则,学部确定名单,交研究生院备案。 | 2、 2011年起,奖励基金奖励招生名额和基数,不再奖励经费。 | ||
3、 其他院系的青年导师、引进人才等向院系递交申请,院系审核排序后交学校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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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学校审批后,依据实际入学情况,由财务处下拨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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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导师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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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缴费 | 1、导师录取研究生 | 07-09级卡号格式:xxxxxx-5216xx | |
2、院系发布通知; | 10级后卡号格式:xxxxxx-5226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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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导师下载导师交费表,填写出资卡号和金额,经费负责人签字,系所盖章; | 帐号及明细请登陆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 ,查询 | ||
4、 前去财务处大厅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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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经费出错调整 | 1、下载导师经费调整表,填写详细情况 | 含以下几种情况: | |
2、交所在院系研究所科签字、盖章 | 1、5216和5226卡号之间互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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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院系交研究生管理处222办公室或紫金港办事大厅经办人 | 2、导师误将钱转到另外导师卡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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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研究生院送财务处更改错误 | 3、院系填表错误导致导师出资给非导师名下学生等扣款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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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转导师或学生退学需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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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其他特殊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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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07-09级赤字帐户 | 1、进入财务处高级财务管理平台 | 1、财务系统http://cwcx.zju.edu.cn中记录了从2007年3月份培养机制改革实施后,导师发给学生的每一笔经费及导师缴费的全部明细; | |
2、查询赤字金额 | 2、如对明细有疑问,请联系院系研究生科(津贴发放表由院系制定); | ||
3、填写《导师缴费表》后去财务处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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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岗位助学金发放 | |||
1、导师设定发给学生岗位助学金金额 | 每月5日-15日 | 1、10级含之后,导师可修改每月发放金额。(院系有特殊政策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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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09级,因为涉及到院系配套等,每学期调整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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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需调整请联系院系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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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院系制表 | 每月20日前上报研究生院; | 院系所有调整,请在截至日期前上报,否则将顺延至下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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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究生院递交财务处发放津贴 | 研究生院于25日交财务处发放下月学生津贴 | 学生津贴到帐时间一般为下月的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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