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基地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为促进示范基地建设、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和推广好经验,现决定对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进行中期考核。
请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负责人(详见附件1)填写《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中期考核表》(附件2),经所属院系考核后,将纸质版(一式二份)、电子版(文件名为基地名称)于10月10日前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人:葛盈辉;联系电话: 87951136;E-mail:[email protected] );请同时递交:与合作单位共同协商制定的示范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和示范基地相关管理制度一份,以供研究生院备案。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中期考核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现场答辩拟安排于2011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现场答辩:每个基地负责人PPT答辩,时间为15分钟,主要就《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创新示范基地中期考核表》中的有关内容作展开说明,同时预留5分钟接受专家提问。
通过中期考核的示范基地,研究生院将按照浙江省财政投入经费1:1的比例配套建设经费。
研 究 生 院
二0一一年九月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