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1年(秋)第二批同等学力申请进入论文阶段学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经各有关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审,2011年(秋)第二批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二周:
一、拟同意以下课程进修班学员进入论文阶段研修:
1、公共管理学院
李海芬
2、心理系
顾 莹
3、医学院
高建波 林 琳 雷水英 姚亚萍 叶凌之 郝新民
吕 昕 孙杨芳 成王金 张廷祥 胡一宇 郑优敏
胡霞青 姬晓伟 杨华军
二、对公示结果如有疑义,请联系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0571-87951452。
三、公示期结束后,如无特殊说明,则所公示学员通过资格审查,可以正式进入论文研修阶段,不再另行通知。
四、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要求在一个月内到学校财务处,凭所在学院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交清论文研修费9000元,一般要求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完成学位论文。
五、如经查实,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