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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2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通知

2012-09-14 发布者:admin 发布者: 访问次数:8192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提高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教育部于2010年开始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并开展试点工作,我校为首批试点单位之一。试点阶段资助获奖博士研究生的经费额度为3万元/人,浙江大学可推荐25名。
现将2012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的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其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品德端正,已展露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申请的经费使用安排有助于开展创新性前沿课题研究和撰写高质量博士论文。
原则上毕业班学生(系统显示毕业时间为:2013年12月前毕业)不建议申请;已获“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项目”资助者不建议申请。
1、申请人填写“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等表格,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申请人应由导师推荐,学院/系提出学术新人奖的推荐意见;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学术新人奖推荐名单,经公示后,报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人简况表(一式三份)
2、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信息表
3、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
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研究生科审核盖章)
5、科研成果复印件(原件须经院/系研究生科校核,校核后请申请人取回)
四、时间进度安排
1、10月 8日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各院/系研究生科;
2、10月15日 各院/系研究生科将申请材料和《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交研究生培养处;电子文档(附件1-3表格的电子版--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打包”提交;附件4表格的电子版--以院/系名称为文件名提交)请发:[email protected]
3、10月下旬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上网公示;
4、10月底   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学校推荐给教育部审批。
五、注意事项
1、各院/系原则上限推荐候选人1名;若申请人数超出限定推荐人数,应在院/系层面进行评审和公示,并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申请汇总表”排序上报。
2、申请人科研成果汇总表和统计表须经院/系研究生科审核、盖章。
3、申请事宜,敬请咨询:徐老师 葛老师 ; 咨询电话:87951136。
 
 
研究生培养处
二0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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