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于学校对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各院系如对去年制订的“院系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请各院系将修订后的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培养处备案,电子版请发[email protected]。
2、2012级普通博士生、2011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已进入中期考核阶段,请于11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培养处。“中期考核汇总表”纸质文档请院系分管院长(主任)签名、院系盖章后交葛盈辉老师(教11-214室),电子文档请发[email protected],同时,请抄送研究生管理处徐敏娜老师([email protected]),以便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的顺利发放。
3、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去年没有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可参加本次中期考核。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4、“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中期考核界面已可进行相关信息的录入,其中,院系管理人员录入权限有:导师考核意见(导师本人有)、学科考核意见(还可配置学科秘书权限,如需要,请告知,以便配置。)、院系审核意见;博士生除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外,学科考核小组名单由学生录入。
今年中期考核结束后,各院系请通知中期考核合格以上考核等级的博士生,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明年起中期考核从申请开始走网上流程,结果由系统导出,研究生管理处将按系统导出的合格以上考核等级名单发放博士生岗位助学金。
新系统正在开发完善中,使用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谨致歉意!也请各位老师帮助我们提出改进的意见与建议,使新系统更臻完善。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葛盈辉:87951136;郑龑:87951297。
研究生培养处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