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人事处“关于开展201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3年度教师工作考核于2013年12月6日至20日进行,请各学院(系)根据人事处考核工作要求,认真做好2013年度教师研究生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2013年度教师研究生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范围
考核时间范围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或按学年考核: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
二、考核对象
2013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对象为: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团队教学岗的教师及其它因工作需要仍担任课程主讲的教师。
三、考核内容
所讲授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所指导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其他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的考核内容。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各等级所占比例由学院(系)确定。
五、考核等级的评定原则
1.根据各学院(系)制定的考评细则,对教师研究生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由学院(系)教学委员会审定,统一汇总后报研究生培养处审核备案(汇总表请见附件)。
2.在考核时间范围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研究生教学质量即评定为不合格。
3.在考核时间范围内所指导的博士生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浙江大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可在原评定等级的基础上提升一个等级(研究生教学质量已考评为优秀者除外;受行政处分者除外)。
请各学院(系)认真做好2013年度教师研究生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并在2013年12月20日前将教师研究生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汇总表报送研究生培养处(电子版请发[email protected]),同时将汇总表送所在学院(系)人事科。
研究生培养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