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0〕6号),研究生院决定继续开展2015年第一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
已经延期或未来一年内将进入延期阶段的博士生才能申请,申请批准后在延期期限内进行资助。请各学院(系)认真组织,将已做出优秀创新成果或有潜力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的延期或即将延期博士生推荐到学校参加评选,博士生可向所在学院(系)自荐,个别特别优秀的博士生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自荐;不接受6个月以内的延期资助申请。
请各学院(系)于4月24日前将本单位推选的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的申报材料(申请书、推荐表各2份和按序号排好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及有关电子文档提交到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玉泉校区教11-246室),在紫金港的院系纸质申报材料可以通过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30号研究生院窗口转交玉泉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衣龙涛,电话:8795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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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