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16年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要求
(1)品学兼优、潜能突出;
(2)截止2016年秋季,已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
(3)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不包括八年制医学博士生)。
二、评选流程及安排
(1)11月1日前,请各院系将今年有修订的“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2)11月15日前,请各院系将“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同时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紫金港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111室。
(3)研究生院将在12月完成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具体额度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4)请各院系在评审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院系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三、关于2016年秋季中期考核的说明
院系在开展2016年秋季中期考核过程中,请在11月1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完成中期考核系统操作,管理处将直接从中期考核系统中导出合格者名单(签字、盖章的纸质及电子材料请递交培养处葛老师)。逾期,研究生岗助标准将推迟上调。
研究生管理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