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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召开2017年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2017-04-19 发布者:admin 发布者: 访问次数:11552

 

2017414日,浙江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在校友楼紫金港厅顺利召开。副校长严建华、各学部相关领导、学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主任)、书记和研究生科科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王立忠主持。

研究生招生处处长朱原根据浙大发研【201747号文件精神,全面布置了2017年的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重点诠释了复试要求、录取条件和招生指标分配等重要环节,强调了各学院(系)务必重视复试工作,杜绝出现各种违规违纪现象;通报了前期拟录取的直博生、硕转博概况,以及2012-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实施情况。截至2017年,已有18个院系103个专业实施“申请-考核”制,充分发挥了学院、学科和导师的自主权,较好地提高了生源质量。同时,根据“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大发本【20171号)提出的“全面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文件精神,部署了全面推进“申请-考核”制的工作时间进程和工作要点。会议上还布置了博士培养机制改革中博士新生奖学金名额分配及评选事宜,2018年博士新生奖学金将覆盖全校的所有院系,这将为优质生源工程提供了更多保障。

研究生工作部吕淼华部长通报了自201791日起学校将实施新的学籍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并督促各学院(系)加强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延期博士研究生的清退工作。要求各学院(系)结合习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的重要性。

研究生培养处叶恭银处长介绍了“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重点阐述了纳入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下称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须有基于学科交叉的科研项目支撑、需由跨学科门类或多个一级学科的导师组建的导师组共同指导,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允许在培养过程中退出交叉培养专项计划,“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必须制订有相配套的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和质量监控机制。

严建华副校长进一步强调了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必须做到程序规范、管理到位以及保证复试每个环节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重要性,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了部署。第一,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研究生招生培养全过程;第二,招生工作必须树立规则意识,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开展工作;第三,各学院(系)务必积极支持学校的博士生招生机制改革,全面推进 “申请-考核”选拔机制,激发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第四,加强交叉学科计划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跟踪,真正培养出掌握多学科交叉研究方法的创新型人才;第五,学院分管领导要有担当意识,在充分了解研究生学习和生活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延期学生的清退工作。

王立忠常务副院长做了会议总结,希望各学院(系)能密切配合研究生院各部处开展博士生招生和培养机制改革,根据严校长的指示精神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