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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复评答辩会议的通知

2017-07-07 发布者:admin 发布者: 访问次数:3971

关于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复评答辩会议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规定,学会定于2017年7月14日召开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复评答辩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由中国研究生教育学会委员代表、省外高校研究生教育专家、省教育厅领导、学会理事长和全体秘书长组成,请各秘书长预留时间参加评审(回执见附件一)。各到会秘书长请于7月14日上午8:30准时到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324参加复评答辩预备会。

二、    复评答辩要求

1.   取网评成绩的前70%进入复评答辩,入围项目及答辩分组、时间见附件二。

2.   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复评入围成果均须到会参加现场答辩,如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成果第一完成人应到场汇报,每项成果仅限前五位完成人中不超过三人参加现场答辩。请于2017年7月7日前将成果汇报人及项目参会人员的联系信息发送至会议联系人邮箱,以便会务联系。(附件三)

3.   成果申报人汇报10分钟,提问答疑5分钟。

4.   PPT汇报:为保证会议有序进行,成果申报人请于7月10日前将PPT发送至[email protected]。PPT文件名为:第一完成单位+成果名称。(PPT设置“定时功能”,限时10分钟,请严格遵守)

5.   汇报时每项成果须提供和现场汇报一致的纸质版PPT材料15份,不接受其他材料。

6.   请各汇报人提前将PPT设置“定时功能”,时间一到,PPT即停止演示;提问答疑满5分钟,工作人员即举牌提示时间已到并结束汇报。

7.   教育成果奖复评坚持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成果相关人员不得实施任何有可能妨碍公正评审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三、    复评答辩时间、地点

1.   报到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B-328

2.   7月14全天答辩评审:

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A组答辩地点:安中大楼A-324

B组答辩地点:安中大楼A-326

3.   请务必于答辩时间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报到。

四、    其他

1.   会议期间各位成果汇报人交通食宿自理。

2.   会务组已在紫金港国际饭店预约了部分房间,如有需要,请于7月7日前联系。(入住时可报参加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会议)

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申花路79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正门口)

Ø  电话:0571-89731311

Ø  指导房价:标间468(含双早)

五、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  妹    电话:0571-88206386,13738062375

传  真:0571-8898143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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