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9】26号,见附件1),研究生院将于9月份开展“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将在开学初另行通知,申报材料请参见附件2至附件7。
因案例库建设事关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利用暑期时间充分准备,积极申报。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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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2 发布者:王磊 发布者: 访问次数:3980
各院系: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9】26号,见附件1),研究生院将于9月份开展“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认定”工作,具体申报事项将在开学初另行通知,申报材料请参见附件2至附件7。
因案例库建设事关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利用暑期时间充分准备,积极申报。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