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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继续执行研究生院和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制度的通知

2020-09-16 发布者:admin 发布者: 访问次数:4407

根据《关于实施研究生和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制度的通知.浙大研院(20187号》通知精神,通过党政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评课,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现将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院和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听课的课程范围: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课以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的课程及研究生院立项资助建设的课程等为主,各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以本学院(系)开设的课程为主。

2、听课的课时要求: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系)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听课应不少于 8 学时/学年,学院(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听课应不少于 4 学时/学年。

3、听课的方式方法:以随机、随堂听课为主,也可组织针对性听课。听课过程中原则上只听讲、观察,不发言;听课后应与授课教师和上课学生进行交流,并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及教师的教学态度等进行评价。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开始,研究生院和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后的课程评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评价流程详见 课程评价操作指南(电脑端与移动端)( 附件1)。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统一设置为院系督导,院系督导权限需后台开通,请于925日前将“院系督导信息登记表”( 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以便研究生院开通权限。

4、听课的安排落实:听课工作由研究生培养处负责总体安排。其中,涉及研究生院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听课工作由研究生院院办协助开展,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工作由所在学院(系)负责安排落实。

5、听课的反馈跟踪:听课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填写《研究生课程教学异常情况表》(附件3),并及时与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或研究生院联系反映问题,以便相关学院(系)和研究生院解决问题。听课情况和听课老师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请及时向任课教师及所在学院(系)反馈。

6、听课结果的备案:各学院(系)应按秋冬学期对本学院(系)党政班子成员的听课情况进行总结,并于冬学期第九周将系统导出的“2020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系督导详细评价)”及书面总结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院系管理员导出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请各学院(系)于202112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2020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汇总表(院系督导详细评价)”及书面总结材料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培养处质量评价办公室(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11室),电子版请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请各学院(系)严格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及各自制订的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开展党政班子成员听课制度,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及学生学习情况,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管理,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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