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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0-11-06 发布者:admin 发布者: 访问次数:2420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47号)(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学)(请见附件2)。

二、验收方式

研究生院拟于202012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三、验收注意事项

1. 请项目所在单位协助各项目负责人认真自查,总结项目改革研究实践成果、特色及亮点。

请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请见附件3),学院(系)汇总后请于11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1室)。

2. 如有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延期等情况,请按照要求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请见附件4, 学院(系)汇总后请于11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1室)。

3. 如有问题,谨请联系:葛盈辉老师,电话:88981403。


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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