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级学位评定委员会:
根据《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暂行)》(浙大发研〔2015〕99号)(附件一)(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启动2020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优博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20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一般为2019到2020学年(即2019年三季度、四季度和2020年一季度、二季度)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同等学力、专业学位)。
下列博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一)涉密博士学位论文;
(二)尚在暂缓送交收藏单位期限内的博士学位论文;
(三)学位论文答辩前已经获得副高及以上职称者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评选工作安排
(一)2020年11月-12月 学科、学部推荐。
1、11月24日-11月30日 学位论文作者、指导老师自荐或学院(系)推荐,将推荐材料报所属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
推荐材料(纸质版和电子文档同)包括: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二)(需盖公章)、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三)各1份(证明材料按推荐表顺序排列),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装订在一起,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10335_A学号_QT
(2)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与毕业离校前提交的最终定稿版一样,不得修改,PDF博士学位论文命名为:10335 _A学号_LW。
(3)博士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摘要为纯文本TXT格式,文件名为:10335_A学号_ZY
2、12月1日-12月15日 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推选。各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办法》规定的比例,推选候选学位论文,填写《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四),并将推选材料报所在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位评定委员会2019年到2020学年授予博士学位数见附件五。
3、12月15日-12月30日 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推选。
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办法》规定的比例,推选候选学位论文,填写《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全部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
(二)2021年1月-4月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
1、 1月10日-1月15日 汇总全校各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材料;
2、 1月中旬--4月底 校学位办协调组织并完成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工作。
(三)2021年5月-7月 汇总同行专家通讯评审意见,并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选出2020年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三、公示与发文表彰
校学位办将评选出的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名单及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名单在澳门王中王免费资料十年老玩家主页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发文公布并组织表彰。
咨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韩老师,电话:0571-88206451 [email protected]
郑老师,电话:0571-88981434 [email protected]
浙江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一、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2015〕99号
附件二、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三、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
附件四、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附件五、各学位评定委员会2019-2020学年审核授予博士学位数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