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相关部门、成果主要完成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全国思政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在铸魂育人中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进一步推动教育教学创新改革,总结和表彰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系)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网评,确定42个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研究生教学)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安排
1. 答辩时间、地点和分组(分组清单和各项目的具体答辩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时间 | 组别 | 地点 |
6月3日(周四) 13 :00- 17:30 | A组 | 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1室 |
B组 | 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3室 |
2. 项目负责人汇报发言7分钟(PPT),专家提问答疑5分钟。
3. PPT汇报:为保证评审有序进行,请各学院(系)和部门收集并汇总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汇报PPT,并于6月1日(周二)下班前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请将各PPT文件命名为:“组别+答辩序号+项目负责人姓名”,注意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版本的兼容性(ppt或pptx皆可),以免影响正常播放。
4.汇报时每项成果须提供和现场汇报一致的纸质版PPT材料5份。项目负责人如有新的成果支撑材料请自行准备1份带往评审现场;若成果材料有教材的,还须现场提交教材1本(套)。
5. 现场答辩评审时,PPT设置“定时功能”,时间一到,项目负责人即停止汇报,工作人员即提示时间已到并结束汇报。
二、其它事项
1. 请各单位和成果主要完成人高度重视,积极准备答辩相关材料。成果答辩人务请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参加答辩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建议3-5人,感谢理解和支持。
2. 本次浙江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总成绩由网评成绩(百分制)的30%和现场答辩成绩(百分制)的70%构成,根据评审总成绩,由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校级特等、一等、二等奖建议名单。
3. 学校将在本次评选出的浙江大学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本科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答辩评审会由本科生院组织,敬请关注本科生院通知。
5.如有问题,谨请联系:葛盈辉、董天媛, 联系电话:88981403。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