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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0-22 发布者:王磊 发布者: 访问次数:14936

各学院(系),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1年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要求

1)品学兼优、潜能突出;

2)截止2021年秋季,已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

3)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不包括八年制医学博士生)。

二、评选流程及安排

1)请各院系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名额核算见附件1(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2)院系确定获评名单后,需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结束后,请各院系汇总整理获得者信息,并于1122前反馈《2021年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获得者名单》(附件2为便于后续工作开展请在表格中详细填写经办人信息),电子版发送至管理处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03室王婷婷老师处。

4)研究生院预计将于12月完成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的发放工作,额度为10000/人,一次性发放。

三、其他事项

1)请各院系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中期考核工作,管理处将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中期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依据(注意:请务必选择考核等级)。逾期,将影响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的发放和后续岗位助学金标准的上调。

2)如有疑问,请联系管理处王婷婷老师,88981401




附件1:【名额分配】2021年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名额(20211022).xlsx

附件2:【院系简称】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获得者名单.xls



研究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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