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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学)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11-02 发布者:南王儒 发布者: 访问次数:524

各学院(系)、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74号)(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学)(请见附件2

    二、验收方式

    研究生院拟于202112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三、验收注意事项

    1.请项目所在单位协助各项目负责人认真自查,总结项目改革研究实践成果、特色及亮点。

    请各学院(系)通知各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组成员对所承担的项目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请见附件3),学院(系)汇总后请于11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1室)。

    2.如有项目负责人变更、项目延期等情况,请按照要求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请见附件4),学院(系)汇总后请于1122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一式二份提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1室)。

    3.如有问题,谨请联系:南王儒老师,电话:88981403



研究生培养处

2021112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学).xlsx

附件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docx

附件4.《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