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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2-04-24 发布者:朱丹薇 发布者: 访问次数:104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规定,现启动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

一、材料提交

1. 纸质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申请部门或个人撰写案例说明,向所在单位提交认定申请,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一。

(二)作者授权书。对案例授权确认后,需本人签字(手签),不可代签或使用签名章,授权书详见附件二。

(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本表需申报单位汇总并加盖公章,汇总表详见附件三。

其中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至学会秘书处,其余材料一套保存至各申报单位,以便查验

2. 电邮材料

(一)案例说明书。

(二)作者授权书扫描件(手签)。

(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材料命名规则为:案例说明/作者授权书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每个案例一个文件夹,命名规则为:案例名称_单位名称_申请人姓名。

申请认定的案例超过两项及以上的由各单位排序。

二、推荐名额说明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向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推荐(详见附件四)。研究生教学案例建设工作基础比较扎实、优秀案例资源比较丰富的,申报名额可适当增加。鼓励各单位聚焦省优势特色学科和省一流学科建设。

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经申请,可直接认定为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且不计入本单位名额内,无需排序,但需在汇总表备注中填写认定单位及认定时间,并提供入库证书或获奖证明扫描件。

三、报送完成时间

所有电子材料制成一个压缩包,2022615日前发送至学会邮箱[email protected](注明参评2022年优秀教学案例+单位名称)。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903

联系人: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

电话:0571-88206386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附件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

附件作者授权书

附件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

附件各培养单位上报限额数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二〇二二十四

附件一: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docx

附件二:作者授权书.docx

附件三: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四:各培养单位上报限额数.docx

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pdf

浙研教字第(2022)04号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