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近期学会组织开展了第三届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经过形式审查、网络评议、复评答辩,遴选出31项成果作为本届教育成果奖的拟授奖项目。现将该31项拟授奖项目予以公示。
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拟授奖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或其他不符合授奖条件者,需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本款规定和要求的异议,恕不予受理。学会秘书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给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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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