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学会通知

关于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结果的公示

2022-12-12 发布者:朱丹薇 发布者: 访问次数:1760

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学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按照评选办法,经过个人申报、培养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共选出100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其中实践报告类40项,应用设计类49项,文艺作品类11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公示成果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或其他不符合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条件者,需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学会秘书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给予保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903

邮编:310058  

联系电话:0571-8820638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名单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20221212

2021年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