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2021年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合同书规定,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将于2023年6月对所有立项课题进行结题检查,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提交结题报告与结题申请表
1. 时间:2023年5月22日-6月22日,请务必按时提交。
2.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结题要求,重大课题需完成1 份调研报告,在研究生教育研究领域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2 篇文章,并形成1 份校内政策改革建议文本;重点课题需完成1 份调研报告,在研究生教育研究领域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2 篇文章,并形成1 份校内政策改革建议文本;一般课需完成1 份调研报告,并在研究生教育研究领域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1 篇文章。文章公开发表时应标注获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立项资助。详见附件三。
3.请将结题报告与结题申请表电子版命名为“课题编号+姓名+单位+结题报告/结题申请表”,并附上结题成果证明,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结题报告打印2份,结题申请表打印3份),请盖章签字并送至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604室(请附上结题成果证明)。结题报告与结题申请表模板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答辩评审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除提交结题材料外还须进行答辩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果通报
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会将评审结果以邮件形式通知各课题负责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雨迪88981586
吴佳一87076191
通信地址: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604
附件四 2021年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检查课题名单.pdf
研究生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