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第〔2023〕0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学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按照评选办法,经过个人申报、培养单位推荐、形式审查等程序,共选出592项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其中直接认定141项,申请认定451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公示案例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或其他不符合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条件者,需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学会秘书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给予保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903
邮编:310058
联系电话:0571-8820638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项目公示名单(直接认定)
附件2: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项目公示名单(申请认定)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1: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项目公示名单(直接认定).pdf
附件2:2023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项目公示名单(申请认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