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3〕05号)规定,学会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复评答辩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范围
所有入围复评名单(详见附件1)的成果均需参加现场答辩。答辩人原则上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陪同答辩人员不得超过2人。如不能参加现场答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启真酒店四楼阳明厅
答辩时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15(请务必于答辩时间前半小时报到),答辩分组及安排见附件1。
三、复评答辩要求
1. 每项成果汇报8分钟,提问答疑5分钟。
2. 为保证会议有序进行,请入围复评答辩的成果于12月9日前将答辩PPT发送至[email protected]。PPT命名格式为:组别+答辩序号+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成果名称。PPT建议尺寸为16:9。PPT需设置定时功能,限时8分钟,时间一到,PPT即停止演示;提问答疑满5分钟,工作人员即举牌提示时间已到并结束汇报。
3. 每项成果须提供和现场汇报一致的纸质版PPT材料一式6份,不接受其他材料。
4. 请于12月3日前将参会人员信息(见附件2)发送至zjyjsjy@zju.edu.cn,以便会务安排。
四、其他事项
1. 本次复评答辩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成果相关人员不得实施任何有可能妨碍公正评审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3. 如有其他疑问,请与学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王岐琦、朱丹薇,电话:0571-88206386。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1: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复评答辩分组及时间安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