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复评答辩会议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第〔2023〕05号)规定,学会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复评答辩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会范围所有入围复评名单(详见附件1)的成果均需参加现场答辩。答辩人原则上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陪同答辩人员不得超过2人。如不能参加现场答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二、报到时间及地点报到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启真酒店四楼阳明厅答辩时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5:15(请务必于答辩时间前半小时报到),答辩分组及安排见附件1。三、复评答辩要求1. 每项成果汇报8分钟,提问答疑5分钟。 2. 为保证会议有序进行,请入围复评答辩的成果于12月9日前将答辩PPT发送至[email protected]。PPT命名格式为:组别+答辩序号+成果第一完成单位+成果名称。PPT建议尺寸为16:9。PPT需设置定时功能,限时8分钟,时间一到,PPT即停止演示;提问答疑满5分钟,工作人员即举牌提示时间已到并结束汇报。 3. 每项成果须提供和现场汇报一致的纸质版PPT材料一式6份,不接受其他材料。4. 请于12月3日前将参会人员信息(见附件2)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以便会务安排。四、其他事项1. 本次复评答辩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成果相关人员不得实施任何有可能妨碍公正评审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2.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3. 如有其他疑问,请与学会秘书处联系,联系人:王岐琦、朱丹薇,电话:0571-88206386。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2024年11月27日附件1: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复评答辩分组及时间安排.pdf附件2:成果汇报人回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