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现场补缴学生综合保险保费的通知
关于研究生现场补缴学生综合保险保费的通知
关于研究生现场补缴学生综合保险保费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12-2013学年研究生综合保险投保成功的名单已经导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请需要打印保单的同学直接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rsinfo.zju.edu.cn/login_s.jsp),个人资料管理--查看个人信息--保险资料---保险单打印,点击打印。 见附图: 注:10月份补交的,保险开始月从10月1日开始。10月24日(周三)银行会发短信确认,我们将视短信扣款情况,确定是否再由银行批量扣款等方式办理,并发布相关通知。 打印出的表格中含保险公司联系人信息,如个别需要办理的,请咨询保险公司及学校医院医保办。 保险公司联系方式见: 公司 联系人 中国人寿 13805784352,高勤敏 2012-2013 保单号为2012330103689628001551-x(x为序列号), 系统中显示的保险号为序号, 实际根据身份证查询为准 中国平安 13033616318陈晖 91950933林玲 2011级平安保单号均为11209601900066542889 2012级平安保单号均为11209601900066543466 系统中显示的保险号为序号,实际根据身份证查询为准 医保办电话: 校 区部 门 玉泉校区 西溪校区 华家池校区 紫金港校区 之江校区 校区医院防保科 校区医院313室 87952731 校区医院207室 88273533 校区医院305室 86971664 校区医院4楼 88206010 6号楼 86592769
关于院系领取2012级研究生火车优惠卡的通知
关于2012年研究生补缴学生综合保险保费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工作安排,2013届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信息核对及图像信息采集(毕业生个人照拍摄)工作定于10月中旬开始,具体日期安排见附表。为了切实做好信息核对与照片拍摄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届毕业研究生个人照拍摄定于2012年10月15日至22日期间的工作日进行(见附表1)。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拍照的同学,请在11月9日进行补拍。 2、2010年、2011年、2012年已拍照但未毕业的研究生不需再重拍。 3、要求随带研究生证、身份证(护照),现场核对信息。 4、本次图像信息采集所得照片用于毕业研究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信平台的学历信息,其他任何部门组织拍摄的照片均不能替代此照片。要求服装整齐、端庄,应着白色或除黄色系列外的浅色上装。最好穿着正装。 5、各学院(系)应事先按照约150人/小时,适当进行人员时段分配,组织本学院(系)研究生按时到拍照现场,以免拍照研究生等待时间过长及现场过于拥挤。各学院(系)要派足够的工作人员(3人以上)在拍摄现场组织、指挥学生进行有序拍照。 6、拍照程序: ⑴拍照研究生要在纸质信息采集表上签名,填写学号,按排队顺序编制拍摄序号(采用四位码:如0001、0002等); ⑵按照拍摄序号领取“号牌”; ⑶将领到的拍摄序号填写入电子信息采集表(未参加拍照研究生的“拍摄序号”为空),同时核对身份证号。现役军人身份的研究生,已有身份证号的需将原军人证件号改为身份证号。所有需改身份证号的同学,必须需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新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更改电子信息采集表中身份证号的,应在表中相应记录的“修改标记”栏注释“申请修改”字样。 ⑷按照拍摄序号的顺序逐个入场拍照。为保证拍照信息与照片保持一致,请务必按“号牌”的顺序排队入场,不得自行更换号牌或插队、掉队。拍照完毕后将“号牌”交回现场工作人员。 7、本次图像采集暨拍摄费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每人15元,提供2寸照4张及1寸照8张。拍摄费由各学院(系)收齐,在拍照当天交给摄影师,由摄影师转交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 温馨提示: 8、本次拍摄的毕业研究生照片将于2013年1月底印制完成返回学校,届时通知各学院(系)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纸质照片。 9、2012年1月以后,请已参加图像信息采集的研究生,务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进入“图像校对”,核对个人图像信息。如图像信息内学校名称有误或图片非本人的,需填写《数据检查勘误表》(在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表),并传真给中国图片社图像采集调度室,进行修正。 10、 (1)本次由研究生院安排的图像采集与学校档案馆的存档拍照不同,每位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如不按时参加,在教育部学信平台没有图像信息的,将无法上传学历信息(不能按时获得学历证书及认证学历信息)。 (2)2012年11月9日以后还有未按日程参加拍照的2013届毕业研究生,请自行与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联系其它拍照时间:0571-85116233、87056261。信息采集表中学校的基本内容为:浙江大学代码:10335,学校地址:杭州浙大路38号,邮编:310027。个别在外地的研究生如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图像信息采集,可以就近在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信息采集。自行联系拍摄的毕业照片,请同学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纸质照片,交给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在学信网核对信息后下载电子版交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以便及时上网关联学历注册信息。 11、之江校区(法学院)和华家池校区(医学院)的拍照时间因新华社要求做了调整,请按照附表要求时间执行。12、补拍日的时间安排应新华社要求调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附表:浙江大学2013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安排表 研 究 生 院 2012年9月28日 附表:浙江大学2013届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安排表 院系 拟拍人数 拍摄日期 拍摄时间段 拍摄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控制 150 10月15日 (周一) 上午8:30-9:40 玉泉校区 教18(智能所) 一楼大厅 黄懿明 87951921 光电 130 上午9:40-10:40 王秀萍 87951869 信电 150 上午10:40-11:50 王锐 87951572 数学 化学 物理 地科 120 150 70 100 下午13:00-13:50 下午13:50-15:00 下午15:00-15:40 下午15:40-16:20 玉泉校区 教八-429 韩东 87953834 黄珍珍 87951352 刘珂宏 13588112084 朱建丽 87951336 电气 200 10月16日 (周二) 上午8:30-10:00 玉泉校区 教十-石化之家-外间 王薇 87951691 机械 200 上午10:00-11:30 宋晓云 87951931 能源 200 下午12:30-14:00 陈慧玲 87952340 化工 230 下午14:00-15:40 许亚洲 87951502 高分子 150 下午15:40-16:50 沈通 87951892 计算机 300 10月17日 (周三) 上午8:30-10:30 玉泉校区 曹光彪东楼1楼则通室 贺蓓 87952168 经济 200 上午10:30-12:00 邓娟 87951474 材料 150 下午12:30-13:40 刘金芳 87953141 公管 100 下午13:40-14:30 邵明 87953821 生仪 100 下午14:30-15:20 黄琪 87951585 航天 64 下午15:20-15:50 朱燕君 87952899 医学1 100 10月18日 (周四) 上午9:00-9:40 紫金港校区 医学院教工活动中心 斯贞望 88208123 建工 260 上午9:40-11:30 张玉红 88208689 药学 70 上午11:30-12:00 黄佩芳 88208418 管理 350 下午12:30-15:00 王珍珍 88206821 生科 120 下午15:00-15:50 张建华 88206488 外语 110 下午15:50-16:30 傅利琴 88206251 海洋系 20 下午16:30-16:40 马超虹 88208889 农生 280 10月19日(周五) 上午8:30-10:20 紫金港校区 农生组团A座113 张帆 88982937 环资 111 上午10:20-11:00 沈晔娜 88982639 动科 90 上午11:00-11:40 丁建萍 88982309 生工 108 上午11:40-12:20 冯水娟 88982192 法学 150 下午14:30-15:40 之江校区 7号楼107 陈静 86592723 医学2 500 10月22日 (周一) 上午8:30-12:00 华家池茶学楼 2楼会议室 斯贞望 88208122 传媒 67 下午13:30-14:00 西溪校区 主楼426室 兰斓 87953990 人文 160 下午14:00-15:10 车炳辉 88273526 教育 70 下午15:10-15:50 甘露 88273714 思政 40 下午15:50-16:10 洪光 88273165 心理系 50 下午16:10-16:40 徐海玲 88273337 补拍 11月9日 (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玉泉校区 教十一239 吴志航 87951446
各学院(系):为确保研究生新生质量,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2〕77号)、《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新生报到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12〕14号)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7月修订)(浙大发研〔2005〕123号),学校应按招生规定对2012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含2011年保留入学资格2012年重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特通知如下。一、复查内容与要求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复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研究生招生的要求,重点检查是否有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经历及目前的表现。如发现有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2.前置学历复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含硕博连读预备生),应已完成本科学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录取为博士生的,应已完成硕士生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直接攻读博士生的,应已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硕博连读研究生应符合相应的条件。各院系要认真仔细复查每个入学新生的前置学历。3.业务水平复查:主要考核是否具有攻读研究生的学术基础、科研能力。4.健康复查:按国家招收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检查是否适宜在校学习。5.“新生报到单”所列各项入学手续是否已办理完毕。6.档案完整情况。每份档案袋外要贴上《研究生个人档案清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核查定向生、委培生的人事档案在录取政审后是否已退回其原工作单位。核查生源为往届生的非定向生,是否有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写明停薪日期),或由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证明”。7.委托、自筹资金培养研究生是否已按协议规定交纳培养费;由学院(系)出资部分是否已划款;委培单位统一交款的款项是否已到校。8.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的基本信息、来源信息、家庭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二、复查办法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及档案等由各学院(系)负责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研究生管理处。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系)必须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全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档案。2.健康复查由校医院负责。校医院要将体检结果通报研究生管理处,将还未进行体检复查的新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系),学院(系)要敦促其在10月10日前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者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者,由校医院防保部门出具书面诊断证明书。3.培养费交纳情况由校计财处核查。4.每位新生要参加研究生心理健康、学术规范、安全知识等测试。5.博士生需填写《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1),硕士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附件2),由学院(系)研究生科填写《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6.由学院(系)研究生科核实未报到新生情况后,填写《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附件4)。三、复查期限本期复查工作在9月6日起至12月1日前完成。请各院系在9月20日将《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交研究生管理处,新生复查表留存学院(系)研究生科,《新生复查情况汇总表》在12月5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处,有特殊情况的另行说明。四、复查结果处理办法1.12月1日前打印出复查合格新生的《新生登记表》,由学生本人贴上照片签名确认,注册后放入学生个人档案。2.对复查合格者,由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12月3日进行注册(在新生研究生证上加盖注册章),确认其研究生学籍。(注册同时检查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新生个人基本信息是否已进行维护。)3.复查结束后,研究生管理处根据各学院(系)和校医院复查报告,审核处理复查不合格者:⑴不符合攻读研究生条件或入学手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究。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取消入学资格。在研究生院下发取消入学资格的决定文件后一周内,被取消其入学资格者的所有关系转回原工作单位或家庭所在地。⑵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需短期治疗或休养的,允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回家治疗或休养。新生擅自不参加体检复查者按复查不合格论处。⑶对未交培养费者不予注册,按有关规定处理。⑷除办妥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将取消本次入学资格。 附件: 1. 《博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2.《硕士研究生新生复查表》 3.《研究生新生复查汇总表》 4. 《未报到研究生新生处理意见表》
各学院(系):请各学院(系)按所在校区,到校医院医保办领取2012级秋季研究生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以下简称《证历本》)、《参保学生校对签名表》。具体安排如下:一、领取时间:9月13-14日、17-18日二、领用《证历本》及填写要求:(1)各学院(系)派专人到各校区领取并发放。发放时请学生仔细核对参保《签名表》(姓名、证历本号等)并签名确认。签名确认即视作同意参保。学院(系)将学生签字确认后的名单在规定日期内务必交回校区医保办。由校医保办统一交至市医保管理服务局。(2)《证历本》封面由学生本人填写: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发证日期(填2012年9月)、参保险种(填城居医保)、人员类别(填大学生)、联系地址(需填浙大 **学院(系)**级、专业),贴好本人一寸照片后骑缝贴上防伪标签。 (3)对休学、停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各学院(系)应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确定是否参保。(4)不愿参保的学生,需本人上交书面申请书,各学院(系)备案后把申请书和相应的《证历本》交到校区医保办,由校医保办统一上交市医保管理服务局,并办理退保手续。(5)原参加过杭州市大学生医保或其他社会险种(但已停原险种)的学生,本次参加大学生医保后不再发放新《证历本》,原《证历本》可继续使用(名单见附件1)。因各种原因造成原《证历本》缺失的,请带上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遗失证明(由各校区医保办盖章)就近到杭州市各区医保管理办公室补办。(6)原已参加杭州市其他险种并仍在待遇期内的学生,不能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名单见附件2)。如选择参加大学生医保,必须先到市医保办理原险种停保手续,再到校医保办登记参加大学生医保。(7)2012年符合享受门诊公费医疗的研究生,体检复检合格后在校医院凭学号就诊,待遇按照学校原公费医疗政策执行;参保学生凭《证历本》上的证历本号(NO*********)到校医院及杭州市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就诊(即大学生医保享受的是住院或规定病种门诊待遇)。三、各校区校医院医保办地点:玉泉校区(校医保办):门诊楼403室 电话:87952584,87933519西溪校区: 门诊楼205室 电话:88273552紫金港校区:门诊楼 4楼医保办 电话:88206009-822,88206397 浙江大学医保办 二○一二年九月一十二日附件1.《2012级已参加大学生医保不发证历本的研究生名单》附件2.《2012级不能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的研究生名单》
2012年研究生新生指南注:纸质文本在开学后发给每位2012级研究生新生。
研究生新生体检是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及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校医院定于9月上旬(见附件1)对2012级研究生新生进行体检复查,同时进行麻腮风疫苗的接种。请同学们根据校医院的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新生体检注意事项:1.每位在校新生均须参加入学体检。新生体检原则上到所在校区医院进行(光华法学院体检安排在西溪校区)。体检表在现场领取,信息须填写完整(包括学院(系)、学号、电话号码等)。2.体检时请随带体检费80元(包括疫苗接种)。同时自带笔和照片一张。3. 抽血不需空腹。患严重疾病、发热、有过敏史、对鸡蛋过敏及接种丙种球蛋白1个月以内者不能接种麻腮风疫苗。4.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医院收表处。5.各院系请组织研究生原则上按下表所列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个别同学如有特殊情况,可在下表所列其他时间内自行参加体检。 校医院 研究生院2012年8月22日 附件1:研究生新生入学体检时间安排 校区 体检日期 体检时间和学院(系) 玉 泉 校 区 9月8日(周六)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5:30) 8:00-9:30: 理学部 9:30-10:30: 电气学院 10:30-11:30: 经济学院 13:30-14:30: 计算机学院 14:30-15:30: 公共管理学院、生仪学院 9月12日(周三)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5:30) 8:00-9:00: 机械系、航天航空学院 9:00-10:30: 材料系、化工系 10:30-11:30: 能源系 13:30-14:30: 信电系、光电系 14:30-15:30: 高分子系、控制系 西溪 9月8日(周六) 7:30—11:30: 抽血 8:30-11:30;12:00—14:00:体检 华家池 9月10日(周一) 12:00-13:30: 华家池校区研究生新生 紫 金 港 校 区 9月8日(周六) 8:15-9:30: 农学院 9:30-10:30: 医学院 10:30-11:30: 外语学院、药学院 13:15-14:00: 环资学院 9月9日(周日) 8:15-9:30: 建工学院、生科院、海洋系 9:30-10:30:动科院、生工食品学院 10:30-11:30:管理学院
关于2012-201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根据校历安排,2012-201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12年秋季新生报到入学1、2012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9月6日报到。学校将于6月20日起开通新版研究生新生服务网,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通知、新生需完成的考试和测试以及与报到有关的环节。新生须按照“浙江大学2012年研究生新生报到程序”实施报到。(提示:不需缴费或已用银行卡办妥缴费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所在学院(系)进行验证及报到;未预先办妥缴费的新生需先到各校区新生缴费点办理缴费,学校在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校区、紫金港校区及之江校区设新生缴费点,然后办理宿舍入住及报到。)2、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将《录取通知》、《入学须知》、农行金穗卡、校园卡及行李标签(发外地新生),及时寄交各位2012级研究生新生。通知提前攻博生事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届时按博士生新生入学。3、请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在9月5日前到研究生院领取有关新生报到的资料。4、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迟到新生须在9月20日前自行办妥各项手续。5、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请各院(系)督促新生维护个人信息(9月6日起开通,为期一个月),收齐新生照片3张(其中1张用于研究生证,1张用于新生登记表,1张用于公费医疗证)。请督促新生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各校区医院通知。体检复查结束一周后,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体到学校医院医保办为体检合格新生办理公费医疗证。6、11月初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老生注册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2年9月7日。9月6日下午2:00后注册数据正式更新。2、注册须知:⑴研究生老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时间为9月18日。⑵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号),办妥延期手续,并及时注册。⑶定向生和委培生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同意其回工作单位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学院(系)注册。⑷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详见附件:《2012年秋研究生缴费办法》)⑸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⑹请在校老生(包括已延期的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校指定的银行卡中,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与平安综合保险的费用,存入相应金额,如未按时转账,学校将按授权进行补扣款。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分别在9月20日后、10月9日后,核实非在职生与在职生的未注册人员情况,将未注册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布2周,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特别提醒:凡是没有及时注册的研究生,其评奖、岗位助学金发放等将受影响,特别是将不再给予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注册,意味着将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所以,请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研 究 生 院 二O一二年六月十二日附件:《2012年秋研究生缴费办法》
浙江大学2012届春季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顺利举行
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浙大发研〔2005〕123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2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证书准备全年各季度的最后2周为研究生毕业周。各学院(系)应在此期间将已完成学业各环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名单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填写分别为“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0日”。录入毕业生名单时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毕业研究生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以便及时准确将毕业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进行学历电子注册。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将对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毕业生名单统一编制毕业证书号码。学院(系)研究生科将审核确定的毕业生名单打印一式3份,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系)领导签字、研究生科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后,1份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1份交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管理部,另1份留存学院(系)。毕业周当月16日以后,各学院(系)按名单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空白毕业证书,按规定打印好毕业证书,贴上新华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统一拍摄的毕业生照片;提前1周与校办行政室预约用印时间;经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开具用印单后到校办行政室用印。 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春季与夏季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以下简称仪式)按照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另行通知)。请各院系通知2011年9月以后毕业研究生回校参加典礼和仪式。秋季与冬季毕业期,由学院(系)自行决定是否举办仪式,举办仪式的须将日程在校网上予以公布。三、毕业研究生离校1.毕业研究生应在相应毕业周期间内办妥离校手续:登录学校毕业离校系统(http://app1.sdc.zju.edu.cn/lxdxt/)查看需办手续的项目,各项手续均“通过”、将打印出的离校单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定向、委培生的证书按协议规定处理)。各部门办离校手续地点见附件。2.各学院(系)研究生科通知毕业研究生,于毕业周内凭《毕业研究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的白联)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开具迁移户口联系单、凭该联系单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然后凭户口迁移证到所在校区保卫办办理电子离校,未及时办理者责任自负。在办理毕业研究生户籍迁移工作中遇有困难时可与所在校区保卫处户证室联系。相关辖区派出所联系电话如下:玉泉派出所-87969706;西溪派出所-88805178;凯旋派出所-86960951;三墩派出所-56301836;九溪派出所:86591045。因办理出国等原因需要暂时保留户籍的毕业研究生可直接向所在校区保卫办申请户口缓迁。3.有暂借款和欠缴培养费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先结清款项,方能办理离校手续。4.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应当归还贷款或签订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否则视为未办妥离校手续。5.办妥离校手续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可在各学院(系)领取《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6.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应将毕(结)业研究生的学位申请书、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或学籍处理批文、成绩单复印件、学年小结、就业通知书、奖惩证明及贷款还款协议(贷款确认书)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在研究生离校后及时将档案寄往研究生就业单位。定向研究生、委培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按协议规定与学习档案、学位申请材料等一起寄至研究生的定向或委培单位人事部门。7.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办理自费出国手续及其他原因等需要延缓就业的,应按照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系)申请,并由学院(系)统一报就业中心审批,同时应当办妥离校手续。需要继续住学生公寓的应按照延缓就业方案,由学院(系)出具证明、加盖就业专用章后向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申请。8.有校网帐号的毕业研究生应在离校前到网络与信息中心明确帐号的截止使用日期,并办理好帐号的结算工作。学生可凭原交费时的校结算凭证退回帐号余额,也可将余额转到校网的其它帐号。四、结业、延期毕业与预就业1.因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要作结业处理的,另行报告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2.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答辩需延期的,应当及时办妥延期手续。不能按时完成学业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者,下学期不再准予注册,并作退学处理。3.个别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并列入当年就业计划,但不能在规定就业报到时间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申请预就业。预就业手续为:本人提出申请,明确拟答辩时间,经导师和学院(系)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接收其以此前已有学历就业的公函,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和研究生管理处签署同意预就业意见后,办妥离校手续,可先到单位报到工作。实行预就业者,应当在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符合毕业要求者发给毕业证书;答辩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逾期不能答辩者,按肄业处理。 请各院(系)务必把以上相关内容及时通知全体应届毕业研究生。附件:各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 澳门王中王免费资料十年老玩家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附件、 各单位在各校区办理离校手续的地点 部门 校区 图书馆 网络与信息中心 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计财处1 (学费) 计财处2 (暂借款) 校区医院 保卫处 玉泉校区 科技分馆二楼流通大厅 图书馆608室 8舍底层南侧 行政楼109室核算中心 校区医院门诊四楼403室 7舍南侧101室 西溪校区 文理分馆一楼流通大厅 西六教学楼315室 12舍1楼 行政楼1楼核算中心 校区医院二楼院办 老医院2楼 华家池校区 农业分馆二楼借还大厅 纳米研究院左侧二楼 3舍231室 东大楼2楼核算中心 校区医院三楼 东大楼1楼 紫金港校区 基础分馆一楼流通大厅 东四教学楼142室 白沙综合楼1楼 东6 楼117-2室核算中心 校区医院四楼 东4楼157室 之江校区 9舍1楼 曾宪梓楼201室 注:1、毕业生到医院办理离校手续时请随带《公费医疗证历本》或《研究生证》。2、光华法学院同学部分部门离校手续(图书馆、校区医院、网络与信息中心、计财处)在西溪校区办理。3、住宿学生一般在楼内办理离宿手续,如有其它情况请咨询各校区宿管办。
关于2011-2012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各学院(系)、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大学校历及《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12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大校办〔2011〕24号),现将2011-2012学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2012年春季博士研究生入学1.2012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定于2月10日报到。报到程序按《2012年春季入学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进行。2.硕博连读生应在报到日前先办理完硕士阶段离校手续。3.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硕博连读生取消入学资格者不得恢复原硕士生学籍。4.各院系在新生报到后安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建立党支部及班级组织等活动。5.2月11日至3月30日为本次入学春博研究生复查期,由各院系复查新生入学资格、业务水平及政治表现等,并检查新生维护个人信息、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情况,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体检不合格者由校医院通知有关院系及研究生院。4月5日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研究生科注册。4月5日前复查汇总表交研究生管理处学籍管理办公室。二、研究生老生注册1.春夏季学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注册地点为各院系研究生科。2.老生注册注意事项:⑴研究生老生无特殊情况者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校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请假单”),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定于2月17日在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⑵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如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确认其不在校内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校注册。⑶春季学期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前自行到学校计财处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⑷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两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两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注册日期截止两周后,由各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并在院系公示两周后将确认需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作学籍处理。 澳门王中王免费资料十年老玩家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2011年度大学生补缴城居医保费的再次通知 (转发学校医保办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