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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IBM中国优秀学生巾帼奖学金”、“IBM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2009-05-15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者: 访问次数:4349

各相关学院、学生:
       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IBM继续实施“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IBM中国优秀学生巾帼奖学金”、“IBM中国优秀学生自强奖学金”项目。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专业:
    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从事计算机或者软件相关专业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巾帼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从事IT相关计算机、电信或电子工程专业的在校女研究生。
    3、“自强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从事计算机、电信、财经、英语专业的在校残疾本科生、研究生。
二、候选人条件及推荐名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全校推荐名额:本科生3名、研究生2名,超报无效。
     2、“巾帼奖学金”全校推荐名额:1名,“巾帼奖学金”落选者将自动成为“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
     3、“自强奖学金”全校推荐2名候选人。
     4、“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巾帼奖学金”候选人应在个人申请基础上,由所在院(系)择优推荐,严格把关。
“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巾帼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条件是:
   (1)热爱祖国,品学兼优。
   (2)勤奋好学,计算机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曾参加IBM产品技术培训并已获得IBM专业认证证书或IBM专业课程结业证书的优先考虑。无IBM认证证书的高校入选比例将受影响。
   (3)研究生承担了与IBM产品技术相关的项目和课题研究的优先考虑。
   (4)积极参加IBM组织的技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同等条件下,曾参加IBM“天才孵化计划”活动的学生优先考虑,积极参加IBM实习工作并表现优秀的学生优先考虑。
   (5)同等条件下,即将在2010年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优先考虑。
    “自强奖学金”候选人条件为:热爱祖国、品学兼优,残疾学生(有残疾证),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同等条件下2010年毕业的优先考虑。
三、申请材料包括:
    1、2009年“IBM中国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IBM中国优秀学生巾帼奖学金”申请表、“IBM中国优秀学生自强奖学金”(见附件一、二、三),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的大学在校期间完整、正式的成绩单(前两项必须包括计算机专业成绩,自强奖学金不需要计算机成绩)复印件;本科生另需附一份详细的个人简历,研究生应提交课题研究报告。详细要求见申请表填写说明。附件不全或不规范的申请材料将直接影响奖学金的评选。
四、截至时间
    1、请学院于2009年6月15日前,将项目推荐人选信息电子版格式(附件4),申请表电子档,通过邮件,本科生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研究生发送到[email protected]。申请表,证明等书面材料,本科生交至学工部王春波老师处,电话88206580,研究生交研工部何俊杰,电话87951272。
五、奖学金数额:
    1、“优秀学生奖学金”:本科生人民币4000元/人,研究生人民币8000元/人。
    2、“巾帼奖学金”:人民币8000元/人。
    3、“自强奖学金”,本科生人民币4000元/人,研究生人民币8000元/人。
六、其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全国择优评选80名左右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和10名左右的”巾帼奖学金”获得者,于2009年9月公布评选结果。经评审确定的获奖和未获奖人员均应在原校继续学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承担其他责任。

附件1:2009年IBM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09年IBM巾帼奖申请表.doc
附件3:2009年“IBM中国优秀学生自强奖学金”
附件4:项目推荐人选信息电子版格式.doc


党委研工部
党委学工部
200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