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完善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有关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校研究生课程质量,全面推动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发挥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根据《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试行)》、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和《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高教〔2020〕61号)《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方案》(浙大发〔2021〕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修订目标(一)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对照《课程思政教学质量规范》和《课程思政系列建设指南》(浙大研发〔2021〕33 号),结合学科专业特色,挖掘课程思政元素,进一步明确课程的育人目标,凝练课程思政融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创新课程思政教学方式,实现课程教学目标与育人目标有机融合。(二)优化课程内容和评价1. 充实课程内容,优化教学方式。围绕课程目标更新知识体系,将学术前沿、学科交叉,或者企(行)业当前采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流程、新工艺、新材料类知识充实到教学内容中。鼓励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广泛采用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团队学习、实践(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2. 加强对课程学习的过程性评价。对课程学习的考核评价注重过程和结果双结合,强化对研究生课堂外自学及课堂内表现的考核、能力评价。二、修订范围本次修订面向所有研究生课程(已停开课程除外)。三、修订要求1.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范例参见附件一。每门课程应充分体现学校KAQ2.0育人理念,实现课程教学人格塑造、素质提升、能力培养、知识传授相统一。2.课程教学大纲中课程简介与教育目标部分应体现育人目标、实现方式等,教学日历部分应明确课程思政融入点等。团队教学的课程以上内容应经课程教学团队集体讨论。3.修改后的教学大纲应经学院(系)分管领导和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审核,方能在系统中提交。四、工作安排1.5月30日-6月30日,学院(系)组织任课教师研讨、开展大纲修订完善工作。2.8月20日前,课程主讲教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py/page/college/kccxwh.htm)完成录入。路径为:培养-课程管理-课程查询维护(勾选可操作按钮),查询相应课程输入需要修改的内容。3.9月11日前,学院(系)将经课程负责人、学院(系)分管院长和分管书记签字盖章的教学大纲纸质版在学院(系)归档留存,将涉及修改的课程清单(见附件二)提交培养处(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2),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操作。五、其他各学院(系)应认真做好大纲修订完善的组织工作,确保课程大纲修订完善工作顺利开展。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附件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样例).xls附件二:学院(系)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