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培养过程及管理  日常教学管理  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1-10-25 发布者:应梦佳 发布者: 访问次数:2132

课程学习是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必备环节,在研究生成长成才中具有全面、综合和基础性作用。研究生教材质量对于保障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起到基础性作用。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研究生教材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工作。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按照《浙江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042 号)要求,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建设特点,参照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全面统筹规划本单位的教材建设,精心组织本次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本次申报对象包括研究生层次计划新编教材和计划修订教材,原则上应对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内课程。

2.重点支持研究生核心课程教材(参照《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基础性专业性通用性课程配套教材、国家关键领域、国家重点支持学科、交叉学科教材以及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课程思政建设成果和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系列教材。

3.支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多种介质综合运用、表现力丰富的新形态教材,每本教材需配备相关教学课件,可用于线上、线下教学。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主编,具有我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副高),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鼓励院士和教学名师组织编写团队申报。

2.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3.充分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注重及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结构严谨、逻辑性强、体系完备,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计划新编教材,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3

1)申报书(附件1,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

2)编写大纲;

3)至少两个章节的样章;

4)讲义等相关教学材料(选择性提供)。

2. 申报计划修订教材,须提供以下材料(一式3

1)申报书(附件1,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

2)修订说明;

3)修订大纲;

4)原教材(2本即可);

5)因特殊原因更换主编的须附原教材主编授权委托书(1份即可)。

四、申报流程

1. 申报教师向所在学院(系)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不接受教师单独向研究生院申报。

2. 学院(系)党委对教材选题、编写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学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查。如有校外人员参编,请提供校外人员教材编写政治审查表(附件3)

. 学院(系)对申报立项的教材及编写团队进行公示,公示后,将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和盖章的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提交至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2),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4. 提交学校申报材料时间:2021112617:30

五、其他

1.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2. 本次立项教材的最终出版期限为2023630日,出版单位建议选择本领域影响力较大的出版社。逾期取消校级项目资格,不再支持项目经费。

3. 本次立项经费主要用于出版费、数字化资源制作费,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计财处规定的要求和期限执行,具体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所在学院(系)审核。

4. 教育部将在四年一度的全国优秀教材评选工作中,将研究生教材在高等教育类教材中单列进行申报和评选。本次立项建设出版的优秀研究生教材学校将优先推荐参评。

 

联系方式:88981406[email protected]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2021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校外人员教材编写政治审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