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港澳学生申请教育部2009年度奖学金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港澳台办[2009]1317号文件”通知,国家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以鼓励品学兼优的来自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及华侨学生。 此奖学金限全日制在校的台湾省、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学生及华侨学生申请。提出申请的研究生同学请在本页面下载“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填妥后附上2008~2009学年明细成绩单(加盖学院(系)成绩专用章),研究生提交到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处(玉泉校区十一教学楼221室,电话87951272)。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2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各类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情况如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类别 奖学金类别 硕士 博士 合计 台湾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 2 二等奖 三等奖 1 1 港澳及华侨学生 奖学金 一等奖 0 二等奖 三等奖 合计 1 1 2 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8000 元 ;二等奖:6000元 三等奖:4000元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6000 元 ;二等奖:4000元 三等奖:3000元 附件:台港澳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管理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09年11月19日